陕西安康,男子独自在家带孩子,既当妈又当爹,妻子撇下他和儿子消失不见了。他四处打听妻子下落,终于找到妻子,却发现妻子竟和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且怀孕了。男子暴怒,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杨万里自从妻子李佳离家出走后,一边独自一人抚养儿子,一边四处打听妻子下落,妻子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音信全无。
一日夫妻百日恩,杨万里想不通,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妻子怎说走就走呢?她怎么能这么狠心,连儿子也都不管不问了。
时间追溯到2008年10月28日,杨万里和李佳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李佳生下一儿子。
然而,这个新生命的到来并未给他们的婚姻带来预期中的美好与幸福,反而导致夫妻俩频繁发生矛盾。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矛盾非但没有化解,反而逐渐升级,使得夫妻关系变得岌岌可危。
在2021年10月,李佳撇下杨万里父子,带着自己的衣物,头也不回的踏上了去往 外地的列车,来到了陌生的城市。
虽然远离的家庭的纷争,但是李佳倍感孤独和寂寞。
就在这时,徐凯峰走进了她的生活里,徐凯峰和李佳同为外地打工的,两个人互吐心声,彼此慰藉,很快产生了感情,随后,同居在了一起。
李佳陷入矛盾之中,她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告诉徐凯峰自己有家的事实。
就在这时,李佳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得不把自己已经结过婚和有过一个儿子的事实,向徐凯峰全盘托出。
李佳还告诉徐凯峰自己不是有意骗他的,只是没有恰当的机会,也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和杨万里的婚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只是为了孩子还没有离婚,不然,她也不会独自一人外出打工。
徐凯峰知道真相后,一下陷入两难的境地,他没想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插足了别人的婚姻,如今,李佳已经有了孩子,他又不想放弃孩子。
所以,他选择原谅李佳当初的欺瞒,继续和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可李佳的肚子一天天变大,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
在2023年下半年,徐凯峰提出让李佳向法院起诉和杨万里离婚。
万万想不到,就在这时,杨万里找上门来,他以为妻子只是赌气消失了,气消了就会回归家庭。
他做梦也没想到,李佳居然和别的男人生活在了一起,还怀了别人的孩子,杨万里男人的自尊心受挫,备受屈辱。
愤怒之下,以重婚罪将李佳和徐凯峰告上法庭。
李佳在和杨万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凯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违背婚姻忠实,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8条明文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佳如果和杨万里已经没了感情,夫妻关系已经破裂,逃避不是办法,应该果断离婚,然后再发展下一段感情。
李佳在和杨万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凯峰以夫名义生活在一起,违背了婚姻忠实,也违背公序良俗,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
李佳的行为,不仅不道德,且违反法律约定,她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认为李佳在和杨万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凯峰共同生活长达2年,且生有一女。
并且二人关系在双方亲友间是公开的,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条件。
法院考虑李佳的女儿还小,需要其照顾,酌情判处李佳犯重婚罪,拘役4个月。
《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院考虑徐凯峰是在李佳隐瞒已婚事实的情况下,与其谈恋爱,生活在的。
在后续的生活中,徐凯峰知道李佳结过婚,但那时候李佳也已经怀上了他的的孩子。
在2023年下半年,他曾向李佳提,让其向向法院起诉与杨万里离婚。
因此,徐凯峰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
最后,法院判决,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