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双目失明,长期病重,未婚未育,叔叔经常照顾她并带她看病,姑姑、舅舅、姨

运良说是非 2025-01-18 20:28:33

北京,女子双目失明,长期病重,未婚未育,叔叔经常照顾她并带她看病,姑姑、舅舅、姨姨也偶尔来看她,给她购买生活用品。女子41岁时突然离世,留下几百万遗产。但她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叔叔等亲属要求分割女子遗产。谁知法官表示: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回国家。 一大早,赵大爷便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他要带侄女赵婷去医院做检查。 说起这位侄女,赵大爷一脸心疼,侄女从小身体不好,长期靠吃药打针来维持,而且双眼失明,因为这些原因,她41岁了,还未婚未育。 父母走得早,自己又没有成家,一个人孤苦伶仃。赵大爷作为亲叔叔,不能不管,所以赵婷需要去医院时,都是他陪着,病例上的联系人也写的他的名字。 除了他,赵婷的舅舅、姨姨和姑姑也时长去看她,定期给她送米面蔬菜和生活用品。 本以为赵婷还年轻,吃药做手术能多维持几年,但天不遂人愿,病情突然恶化,没多久,赵婷竟去世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亲属们都很痛心,大家为她办理完后事,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原来,赵婷名下的房产和存款,有几百万,她走的突然,没有立下遗嘱,她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这笔钱到底怎么处理呢?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赵婷走的突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更没有遗赠协议,从法律角度而言,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法定继承角度来看,赵婷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 但是赵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不在了,而且他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 赵大爷,以及赵婷的舅舅,姨姨,姑姑都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这些遗产。 难道这些遗产只能打水漂了吗? 赵大爷认为,赵婷生前和他联系最紧密,他经常照顾并带她看病,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义务,赵婷的遗产理应有她一份。 一听这话,赵婷的姑姑、舅舅和姨姨也都站了出来,他们表示,赵婷生前,他们也都帮助、照顾过她,本来不计回报,但孩子走了,遗产分给他们也无可厚非。 所以,赵婷的叔叔、姑姑、舅舅和姨姨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万万没想到,法院审理认为,赵婷没有继承人,这些财产应该收归国家所有。 法官当庭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无人认领、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该收回国家用于公益事业。但如果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尽到了较多抚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 赵婷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父母去世,又没有儿女,她的百万遗产理应收归国家。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但是,赵婷生前失明病重,一直是独自居住,并没有和亲属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其他亲属也是偶尔来看他一次,并不符合履行抚养义务。 叔叔赵大爷经常来看她,带她去医院看病,赵婷病历上边写的近亲属和紧急联系人也都是赵大爷的信息,所以,他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赵大爷分得20%遗产,其余遗产收归国家。 姑姑,舅舅,姨姨不抚养赵婷,如今有利可图就跳出来想争夺遗产,却不料最后被国家收走,闹了一圈,他们竟然如同小丑一样。 (信源:椒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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