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李浩宇在妻子王梦瑶怀孕期间突发肺癌,还是晚期,因担忧自己离世后财产旁落,竟

沙僧说事 2025-01-23 16:10:03

江苏,李浩宇在妻子王梦瑶怀孕期间突发肺癌,还是晚期,因担忧自己离世后财产旁落,竟狠心让妻子打掉孩子,并悄然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父母。不料,他去世后,父母手持遗嘱欲将儿媳扫地出门。王梦瑶无奈回娘家,产下孩子后,毅然将公婆告上法庭。

(来源:裁判文书网)

李浩宇和王梦瑶,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他们相识于大学,相知相爱,最终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王梦瑶便怀上了宝宝,这个家充满了即将迎来新生命的喜悦。

然而,就在王梦瑶怀孕几个月的时候,李浩宇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肺癌晚期。这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炸得这个小家支离破碎。

李浩宇深知自己的时日无多,他开始为以后的事做打算。

他想到自己辛苦打拼下来的家业,想到父母年迈无人照顾,再想到妻子年轻貌美,未来可能会改嫁,财产将落入他人之手,他的心里就充满了不安和焦虑。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李浩宇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他要求王梦瑶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王梦瑶听到这个要求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哭着哀求李浩宇,说孩子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不能就这样轻易地放弃。

但李浩宇却异常坚决,他说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不能留下孩子让妻子未来受苦,更不能让财产因为孩子而旁落。

王梦瑶拗不过李浩宇的固执,最终,在泪水和痛苦中,她不得不选择了打掉孩子。那一刻,她的心仿佛被撕裂成了碎片。

然而,李浩宇并没有就此罢休。他悄悄地立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身后的所有财产都留给了父母。

他以为这样做就能保护住家业,却没想到这一行为深深地伤害了王梦瑶的心。

不久后,李浩宇还是离开了人世。他的离去让王梦瑶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

然而,更让她心寒的是,公婆竟然拿着遗嘱来找她,要求她离开这个家。

他们说,根据遗嘱,这个家的所有财产都归他们所有,王梦瑶没有权利继续住在这里。

王梦瑶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委屈。她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那么多,如今却因为一份遗嘱就要被扫地出门。

她坚决不同意搬走,但公婆却态度强硬,甚至威胁要走法律程序。

无奈之下,王梦瑶只好回到了娘家。在娘家的日子里,她每天都沉浸在失去丈夫和孩子的痛苦中。

然而,她并没有就此沉沦。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起来,为自己和孩子讨回公道。

不久后,王梦瑶产下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她和李浩宇爱情的见证,也是她未来生活的希望。

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到应有的权利。

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她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和诉求。

她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这个案件,给她和孩子一个公道。

法院审理认为:李浩宇设立的遗嘱虽然是他个人的意愿表达,但却忽略了配偶王梦瑶及胎儿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一、遗嘱的效力问题

李浩宇立下的遗嘱存在明显的法律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李浩宇的遗嘱却完全没有考虑到配偶王梦瑶及即将出生的胎儿的利益,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具体来说,王梦瑶作为李浩宇的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她有权继承李浩宇的遗产,并且这种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而胎儿作为潜在的继承人,其利益也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李浩宇的遗嘱却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了父母,完全忽略了王梦瑶和胎儿的利益。

这样的遗嘱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的。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处理

由于李浩宇的遗嘱无效,那么对于他身后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王梦瑶作为李浩宇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她有权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李浩宇的遗产。

三、居住权利的保障

此外,王梦瑶及孩子对涉案房产还拥有居住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涉案房产是李浩宇和王梦瑶的共同财产。因此,王梦瑶及孩子有权继续居住在这套房产中,李浩宇的父母无权要求他们搬离。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认定李浩宇设立的遗嘱无效,并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了他的遗产。

王梦瑶除了获得应当归属其本人的那一半财产外,还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孩子及李浩宇的父母共同继承了李浩宇的遗产。

王梦瑶及孩子对涉案房产拥有居住权利,李浩宇的父母无权要求他们搬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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