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称在工行存了80万,到期却取不出来。这一信息后来经过证实并不正确。实际上,她是经某外部公司业务员介绍,通过手机银行自行转账80万,她并非通过网点转账,且这笔资金并不在工行名下,而是转给了第三方公司,所以不存在到期取不出来的情况,现在工行已报警。
素材来源于:逐浪新闻。
女子前几天到银行大闹,称自己存的80万到期取不出来,要求银行给个说法。
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回应,称这个事情之前已经上诉过,并且已经结案了,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因为这涉及女子的个人隐私。
然而,女子的行为给银行造成了不良影响,银行方面要求女子必须做出书面解释,否则大家都会认为是银行的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记者通过多方了解到更多信息,女子这笔钱并没有转到银行,而是通过银行的渠道转到了第三方公司。
至于这个公司具体做什么业务,目前还不得而知,大家猜测可能用于投资,而且这种投资或许是高回报性质的。
银行只是作为一个资金流转的桥梁,将款项转到了对方账户,并非这笔钱存于该银行。女子收不回这80万,与对方协商又没有结果,所以只能大闹银行。
银行方面也很无奈,但他们不能坐视不管,是自己的错就承担,不是自己的错也绝不能背锅,于是赶紧报了警。
银行报警的目的是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协助帮助女子维护她的权益。如果需要银行出面证实或者提供材料,他们一定会毫不拖延,全力给予女子帮助。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此前主要是大家对银行的信任度逐渐降低,此时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出面澄清,大家将会再次降低对银行的信任。
不过在此要提醒大家,在做投资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一旦发生变故,整个家庭可能难以承受。
另外,在维权的道路上,要通过正规途径,而不是采取打闹的方式。这样不但损害了别人的权益,对自己也毫无益处。
1、女子行为
若女子确实是经外部公司业务员介绍,自行通过手机银行转账80万至第三方账户用于投资,且转账操作流程合规,银行在转账环节无明显过错,则女子需对自己的转账行为负责。
2、女子与第三方公司的法律关系
若女子与第三方公司存在投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依据投资合同来确定。若第三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未按时兑付收益等,女子可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3、不当得利问题
若第三方公司获取资金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但如果女子是基于投资目的自愿转账,且第三方公司不存在无合法依据获利的情况,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4、责任承担与法律后果
若银行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如转账是女子自主操作且银行已履行相应的提示和告知义务等,则无需承担主要责任。
若女子在转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如未仔细核实转账信息、轻信外部业务员等,导致资金损失,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若第三方公司存在欺诈、违约等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返还资金、赔偿损失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