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赵刚瞒着家人,想偷偷将一套自己与母亲王阿姨共有的房子给卖了。宋女士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16 10:45:43

浙江嘉兴,男子赵刚瞒着家人,想偷偷将一套自己与母亲王阿姨共有的房子给卖了。宋女士看中了这套房子,便与赵刚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然而,在签合同时,赵刚找人冒充母亲签了字,并顺利收取了宋女士的500000元房款。房子还未过户,赵刚便突然离世。王阿姨在办丧事时得知此事,坚决不同意卖房,宋女士起诉了赵刚的妻子、儿子和母亲王阿姨。最终判决:房屋买卖无效!

(来源:星视频)

赵刚也算是个小有成就的年轻人,但他总觉得自己还能赚得更多。2018年的一天,赵刚手头紧张,便打起了家里那套房子的主意。

这套房子是他和母亲王阿姨共有的,产权各占一半。赵刚心想,反正母亲也不懂这些,先卖了再说。于是,他悄悄找了个中介,把房子挂了出去。

宋女士正好在找房子,一眼就看中了赵刚的这套。房子位置好,价格也算合理,她很快就和赵刚谈妥了75万元的价格。

签合同那天,赵刚找了个和母亲身形相仿的妇女,谎称是自己的母亲王阿姨,还带了王阿姨的身份证。宋女士也没多想,就和他们签了合同,并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

赵刚拿到钱后,心里那个美,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挥金如土的未来。然而,没过多久,赵刚就因为一场意外突然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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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可乱套了,王阿姨在办丧事的时候,从亲戚嘴里听说了儿子卖房的事,当场就懵了。

“我儿子怎么能背着我卖房呢?这房子我也有份!”王阿姨坚决不同意卖房,她说自己根本就没继承到儿子的什么遗产,凭什么要卖房。

宋女士这下可急了,她已经付了50万,房子却没了着落。无奈之下,她只好把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协议,返还自己支付的50万元及利息。

宋女士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她根本不知道赵刚是瞒着家人卖房的,而且她已经付了那么多钱。

王阿姨则哭着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儿子走了,房子是她唯一的念想了,她不能就这么没了房子。

调查过程中,发现赵刚在卖房的时候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他找人冒充母亲签字,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而且,他在收取了宋女士的购房款后,也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这更是让宋女士陷入了被动的境地。

而王阿姨这边呢,她虽然坚决不同意卖房,但她也承认自己没有继承到儿子的什么遗产。这案子要想解决,恐怕得从遗产分配上下手。

一、赵刚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赵刚在卖房时,找人冒充母亲签字,这构成了合同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宋女士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份房屋转让协议。

赵刚在未经母亲王阿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了共有房产,这构成了无权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赵刚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二、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作为赵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赵刚所欠的债务。

虽然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并没有直接参与赵刚的欺诈行为,但他们作为继承人,有义务协助赵刚处理遗产相关事宜。

由于他们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赵刚的欺诈行为,导致宋女士遭受了损失,因此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共同侵权责任。

三、宋女士的权益保护

如前所述,宋女士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份房屋转让协议。协议撤销后,赵刚应当返还宋女士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

由于赵刚的欺诈行为给宋女士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宋女士还有权请求赵刚赔偿相应的损失。虽然赵刚已经离世,但他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这一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赵刚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宋女士的合法权益。

而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作为继承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宋女士和赵刚之间的房屋转让协议解除,王阿姨、赵刚的妻子和儿子在继承赵刚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宋女士50万购房款及利息。(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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