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论坛上曾经有人放话说:如果中国不让美国加入中国空间站,美国“有权”将其击落。
2011年,美国国会开始实施后来被称为“沃尔夫条款”的限制性规定,NASA使用财政资金同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开展双边合作受到严格约束。直到2026年,NASA公开规则仍写明,涉及中国的双边参与、协调和合作受到拨款法案限制。
美国先把合作通道锁住,随后又有人埋怨中国没有主动递上席位,这个逻辑多少有些拧巴。既然美国国内法律限制NASA与中方开展直接合作,就不能回过头来,把自己进不了中国空间站全部归咎于中国。
中国空间站也没有关起门来运行。2016年,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与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达成合作安排,向联合国会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利用中国空间站开展科学实验的机会。
2019年公布的首批结果中,来自17个国家、23个实体的9个项目成功入选,研究内容涉及空间生命科学、微重力流体、燃烧科学和天文观测等领域。
能不能参与,看的应当是科学价值、工程条件和安全标准,而不是哪个国家声音更大,更不是谁提出要求,谁就必须获得一个位置。这段历史还有一个不该被省略的背景。
中国曾长期被排除在国际空间站合作体系之外,此后没有把希望一直寄托在别人改变政策上,而是选择独立建设自己的载人航天系统。2021年4月,天和核心舱发射升空。
2022年11月,梦天实验舱完成转位,中国空间站“T”字基本构型在轨组装完成。过去别人不给位置,中国没有一直守在门外争论,而是一步一步把自己的空间站建了起来。
正因为如此,美论坛上有人放话说,如果中国不让美国加入中国空间站,美国就“有权”将其击落,这种论调才显得格外荒唐。
美国先用国内法律限制合作,中国依靠自身能力完成空间站建设,最后却有人要求中国无条件开放,否则便扬言动用武力,这已经不是正常的科研合作思维。从国际法角度看,美国也没有所谓的“击落权”。
《外层空间条约》第三条要求各国开展外空活动时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第八条确认登记国对本国空间物体及其人员保有管辖和控制。外层空间可以和平探索,却不意味着某个国家能够随意处分别国航天器。
没有获准参加一项科学合作,当然不能被解释成遭受武装攻击,更不能成为动用反卫星武器的理由。攻击空间站带来的后果,也远不是摧毁一个大型设备那么简单。
空间站长期有人驻留,任何武力攻击都可能直接造成航天员伤亡,并迅速把航天争端推向国家间军事冲突。高速碎片还会留在近地轨道,对通信卫星、遥感卫星、载人飞船以及其他空间设施形成长期威胁。
2021年俄罗斯进行反卫星试验后,美国太空司令部确认,该试验产生了超过1500块可追踪碎片,这些碎片曾对国际空间站和中国空间站构成风险。
美国后来公开承诺不再进行破坏性的直接上升式反卫星导弹试验,也说明轨道碎片绝不是一句“击落”就能轻轻带过的问题。这类言论受到关注,还因为近地轨道的格局已经发生变化。
NASA目前计划将国际空间站运行至2030年,此后再实施受控离轨。中国空间站已经完成基本构型建设,进入长期应用与发展阶段。
过去由美国及其伙伴掌握主要载人空间平台的局面,正在出现新的变量。面对这种变化,讨论合作没有问题,讨论技术竞争也很正常,但把武力威胁包装成所谓权利,就已经越过了正常竞争的边界。
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不是匿名网友究竟多敢放话,而是某些人习惯把“我进不去”理解成“别人有问题”。中国空间站不是谁家的公共候车室,更不是美国天然拥有席位的设施。
中国愿意向国际社会开放合作,是基于和平利用太空和共同推动科学研究的原则,不是因为外部施压,也不意味着中国要放弃项目审核权与安全底线。真正成熟的航天大国,应当懂得尊重别国的科研成果,承认不同国家拥有平等探索太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