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区靖,76岁大妈在网上关注一男主播后,经常去其直播间给男主播刷礼物,短短几天内为其打赏46万余个“钻石”。事后,大妈后悔了,以男主播不当得利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大妈傻眼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吴军是一“85后”,没有稳定的工作,他靠网络直播赚钱,维持生活。
他对这份工作乐此不疲,觉得相比其他工作,直播要轻松许多,只需耍耍嘴皮子、秀秀才艺就能赚到钱。
在直播过程中,吴军收获了大量粉丝,也经常收到粉丝赠送的礼物和打赏。
他认为,这些粉丝都是成年人,是真心喜欢自己,才会自愿掏腰包送礼物的。
然而,吴军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有粉丝因为刷礼物而后悔,将他告上了法庭。
2023年4月,76岁陈大妈,在偶然的机会下浏览到了吴军的直播间。
陈大妈被吴某军才艺和魅力所吸引,从此成为了吴军直播间的常客。
每天,她都会准时进入直播间,观看吴军的直播,可能是受直播间的气氛影响,也可能为了引起吴军的注意,刷存在感。
她开始在平台上购买“钻石”,打赏给吴军。但直播间里的人太多,根本引起不了吴军的注意。
就在当月的在1日至8日期间,连续5天里,她每天都送给吴军1至3个不等的“小心心”礼物。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大妈对吴军的喜爱之情愈发浓厚。
在接下来的12天里,陈大妈不惜充值购买了50余万个“钻石”。
在4月10日这一天,陈大妈一次性向吴军赠送了40余万个“钻石”。
陈大妈在直播间稳居榜一的位置,立刻在直播间内引起了轰动,吴军在直播间激动的对陈大妈表示感谢,并回关了陈大妈。
而陈大妈也沉浸在这份被关注的喜悦中,无法自拔。
4月13日,陈大妈再次出手,又向吴军赠送了6万余个“钻石”。
这一次,吴军更加感动不已,他在直播间深情地向陈老太表达了感谢。
不曾想,陈大妈冲动过后,后悔了,银行卡上的钱几天就刷爆了,不知该如何向儿女交代了。
事后,她以不当得利,将吴军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为其打赏的6万元。
1、陈大妈说,吴军是以诱导、欺骗的手段让自己送礼物和打赏的,吴军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返还自己6万元。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陈大妈在法庭上称,吴军以教她做短视频赚钱为由,要求她送礼物提升等级。
她是在吴军的诱导下,误以为提升送礼等级只是简单操作,而不知是打赏,才向吴军赠送价值6万元的礼物。
吴军获得这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吴军认为,陈大妈是成年人,送礼物,打赏都是其自愿的,他没有诱骗其送礼物给自己,不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吴军在法庭上辩称:充值、打赏行为是针对网络主播提供表演服务的对价给付,是一种消费行为。
陈大妈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她知道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打赏行为是她真实意思表示,是网络上有效的网络消费行为。
吴军还表示,他的获利来源是直播平台对打赏虚拟礼物的结算,并不是从从陈大妈处直接取得的,因此,双方不构成不当得利关系,陈大妈无权要求自己返回。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事诉讼法》 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陈大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是在吴军诱导下送礼物和进行打赏的。
且陈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网络平台使用有辨别能力和认知水平。
是自愿在抖音上观看吴军的直播并打赏,此行为是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未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民法典》第8条明文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吴军作为主播,是在遵守平台规则和直播活动获得的礼物和收益是正当的。
所以,吴军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
最后,法院驳回了回陈大妈的诉讼请求。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