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的事儿刚过,股票都蒸发了十个亿;“桔子酒店”和“橘子宾馆”又来,这次更狠,直接索赔10万元?这股歪风邪气咋就刹不住呢?试问,如此下去,市场的风气不全都带歪了吗?这给我们普通人的感觉:这些大的企业想凭借绝对的地位欺负小虾米?难怪舆论全都偏向“橘子宾馆”?
很难想象,一个“橘子宾馆”,店没多大,也就10几个房间,单间的房价还没超过100元,全年的利润能不能赚到10万还不好说?按照起诉方的说法,是给它造成500万的损失,要求索赔10万已经很少了。
我只能说,这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这损失金额是咋算的呀?这还真是啥都不放过,337起案件中,63.88%的都跟商标侵权有关?难道这是新的赚钱门路,本末倒置了吧!
是时候立法,来遏制一下这股不正之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