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有很多朋友咨询:通过破产拍卖买下的房子,如果里面有人住着不走,到底该找谁负责腾房?
这确实是很多购房者容易忽略却至关重要的实际问题。
破产拍卖 ≠ 法院拍卖
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区别:破产拍卖的处置方是破产管理人,而非法官。
破产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主要任务是清理、处置破产企业的资产,用变现所得按顺序偿还债务。
而法院执行的“法拍房”,处置方是法院,由执行法官负责强制腾房交付,力度和性质完全不同。

核心矛盾:破产管理人没有强制腾房权
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破产管理人作为社会中介机构,无权像法院一样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他们可以协调、沟通、催促占用人搬离,但如果遇到“老赖”就是不走,管理人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

如果房子有人占用,怎么处理?
通常流程是这样的:
买受人向破产管理人要求交付你拍下房产并付清款项后,应向破产管理人书面主张权利,要求其按约定交付空房。
破产管理人出面协调腾房管理人会联系占用人(可能是原业主、租客或其他实际使用人),尝试通过协商让其搬离。这个阶段顺利与否,完全取决于占用人的配合程度。
协调不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占用人拒不搬离,破产管理人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报告,由法院出具裁定书,再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但请注意: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且依赖于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给购房者的重要建议
如果你考虑购买破产拍卖的房产,务必提前做好以下功课:
拍卖前调查房屋占用状况
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主动向破产管理人询问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或使用,并要求其说明如遇占用情况的处理方案。
寻求专业辅拍机构协助
辅拍机构团队总体经验较丰富、资源较多,处理腾房问题相对更有方法;

预留风险应对时间和成本
如果房屋确实存在占用可能,要在资金和心理上预留余地,做好“持久战”准备,避免因急于用房陷入被动。
竞拍前多查、多问、多核实,才能避免“买得起房、住不进去”的尴尬局面。
你了解了吗?
关注我,带你安全捡漏法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