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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一记者曾质问我国学者高志凯:难道中国不愿意尊重国际法吗?中国为什么不尊重国际

英国一记者曾质问我国学者高志凯:难道中国不愿意尊重国际法吗?中国为什么不尊重国际法?高志凯一句话让全场鸦雀无声。

2016年7月12日,海牙传出一份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国际舆论场顿时热闹起来。有人忙着把它包装成“国际社会给中国下了判决书”,有人拿着“国际法”三个字追问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听起来气势十足,可真正把法律程序摊开看,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围绕这场舆论交锋,高志凯把焦点拉回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这个仲裁庭究竟是什么机构,又是谁组成的?这一下,原本看似简单的是非题,突然变成了一道必须认真读题的国际法考题。

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于2013年单方面提起仲裁,中国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原因并不是“不尊重国际法”,恰恰是中方认为,有关争端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而陆地领土主权并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的事项。更关键的是,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

所谓南海仲裁庭也不是联合国国际法院。它是依据《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临时仲裁庭,常设仲裁法院承担的是登记处职能。五名仲裁员中,德国籍仲裁员沃尔夫鲁姆由菲律宾指定,其余四人因中方不参与而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定。五人分别来自德国、法国、波兰、荷兰和加纳,其中没有一人来自亚洲。这样的人员构成,自然成为当时国际舆论质疑程序代表性的重要焦点。

所以,高志凯那类反问真正有分量的地方,不在于“把记者问住”这种戏剧效果,而在于把一个常被西方媒体故意简化的问题重新摆回桌面:判断一项国际裁决,不能只看它是不是在海牙作出,还要看管辖权从哪里来、程序怎么启动、争端属于什么性质。海牙不是一块法律魔法牌,挂上地名就自动获得无限权威。

2016年的裁决还把太平岛认定为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岩礁”。太平岛面积约50万平方米,有淡水和植被,长期具备人员生产生活条件。这一认定当年就引发巨大争议。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长期围绕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很小的冲之鸟礁主张大范围海洋权益。两相对比,国际规则如果出现不同尺度,自然很难让人心服口服。

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在裁决公布当天也明确表示,联合国不对案件的法律和程序实体以及争议主张持立场。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多年来,一些舆论总喜欢把“仲裁庭”“常设仲裁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揉成一团,仿佛只要都和海牙沾边,就可以盖上“联合国判决”的大印。实际上,这几个机构不是一回事。把概念混在一起再谈所谓“权威性”,多少有点先把帽子做大,再往别人头上硬扣的味道。

十年后的2026年7月,围绕所谓“裁决”出台十周年,美、菲、日及部分欧洲国家再次进行炒作。中国外交部连续回应,重申所谓“裁决”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也不会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同时,中方强调,中国南海有关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并继续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快“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到了2026年9月,中国南海局势依然没有因为十年前那张纸发生所谓“法律定局”。9月2日,南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在中国黄岩岛领海领空及周边海空域开展战备警巡,并明确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相关行动延续了此前持续加强巡逻警戒的态势。现实已经说明,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靠的不是跟着外部舆论的鼓点起舞,而是法律立场、外交交涉、海上执法和国防能力共同支撑。

回头再看2016年的那场争论,真正需要讨论的从来不是“中国要不要国际法”,而是什么样的国际法才真正值得维护。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也始终强调依据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但尊重规则,不等于接受别人绕开争端性质、扩大管辖范围后塞过来的一张“判决书”;维护国际法治,也绝不能变成谁话筒大、军舰多,谁就拥有最终解释权。

国际法的权威来自公平适用,国际秩序的生命力来自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中国南海不是域外国家表演“规则政治”的舞台,更不是谁拿出一份十年前的所谓裁决就能重新划线的棋盘。真正有利于地区和平的道路,仍然是直接当事国谈判协商、地区国家管控分歧、共同维护航行安全与发展环境。高志凯当年的反问之所以多年后仍被不断提起,道理并不复杂:规则若想让人尊重,首先得经得起规则本身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