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9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6年1月15日起,未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振荣、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屠宁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对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振荣、屠宁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