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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维权。她父母已是高龄老人,一年怎么可能用掉3448元燃气费?老两口日常

西安,女子维权。她父母已是高龄老人,一年怎么可能用掉3448元燃气费?老两口日常习惯用电,只有炒菜时才使用燃气。女子怀疑燃气表存在故障:凌晨五个小时全家都在熟睡,没有用气,燃气表却依旧在走字。可燃气公司提出,需要女子自行承担拆表、检测的相关费用,还要签署企业单方面拟定的文件。女子不服,前往当地燃气总公司寻求帮助,可因为没有提前预约,被保安拦在门外。她又连续半个月拨打客服热线96777,热线却多次跳转至咸阳接线端,始终无法联系到西安本地工作人员。

张女士的父母年事已高,没有和子女同住,独自住在一套小户型房子里,日子过得安稳惬意。

从2025年8月家中旧燃气表出现故障,2025年10月申请更换新表之后,烦心事便接踵而至。

更换新表时,旧表里还结余三千元燃气费用,事后张女士才发现,这笔余额并没有录入新表。

其中缘由无从知晓。不少人以为余额会自动转移至新表,但张女士家这笔费用并没有结转成功。

后续燃气公司仅为她补发335元气量,外加旧表剩余的133元。

原本结余3000元,最终得到的补偿合计还不到500元。

除此之外,自换表前的2025年4月至2026年7月,短短十五个月燃气总费用高达3448元,平均每月229元。两位老人的用气习惯,根本达不到这样的消耗量。

张女士怀疑燃气表计量异常,工作人员上门排查后,排除了管道漏气的可能,却并不认同表具存在问题。

随后张女士整理出多处疑点:
2025年8月,充值600元,十天就消耗完毕;

2026年1月充值1000元,半年便全部用完,实在不合常理。

最让她难以理解的是7月5日0:16至5:49,深夜老两口已经入睡,没有使用任何燃气,燃气表却走了2.36方。

她打算凭借这些证据,和燃气公司沟通核实表具问题。

可她前往燃气总公司沟通,保安以没有提前预约为由,直接将她拦在门外。

张女士多次联系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答复:如果质疑燃气表不准,可以自行拆卸送检,但全部检测费用需要用户自行承担,并且必须签署企业单方出具的文件。

张女士十分为难:自己找人检测,倘若燃气公司事后不认可检测报告,维权更是无路可走。无奈之下,她拨打96777投诉。

连续拨打半个月热线,归属西安的客服线路经常跳转至咸阳接线端,诉求难以传递。

投诉处处碰壁,张女士只能把遭遇发布到网上,希望网友能够帮忙支招。

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笔燃气开支确实过于夸张;也有人表示每月两百多元气费,需要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判断。

不过张女士已经拿出证据,深夜无人用气的状态下表仍持续走字,这足以说明燃气表大概率存在异常。

现在张女士只要求,换一个合格的表,另外退还所有多收的金额,以及返还旧表的2000方气。

不过这个愿望什么时候能够实现还不得而知。

很多人面对燃气纠纷,总觉得老百姓弱势,维权费时费力,实在不行只能妥协。

但法治的意义,就是平衡经营者和普通人不对等的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燃气表作为收费依据,理应计量准确。

家中无人用气,仪表依旧走字,张女士产生怀疑理所应当。

燃气公司要求消费者独自承担拆表、检测费用,还要签署单方文件,实则把全部风险转嫁用户,这背离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

《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保障计量精准,责任首要在燃气企业。

合理的流程应当是双方共同封存燃气表,送至第三方机构检测。

若表具故障,检测费、多收费用都由燃气公司承担;

唯有仪表合格,费用才可由用户承担。

公共服务企业掌握资源,更该恪守法律底线。

不要因为维权繁琐就选择退让,敢于依法主张自身权益,不仅仅是为了追回钱款,更是让规则真正落地。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素材来源于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