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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去酒店里开房,办理入住之后女子先洗个澡,因为比较累女子倒头就睡。睡到

北京,一女子去酒店里开房,办理入住之后女子先洗个澡,因为比较累女子倒头就睡。睡到半夜的时候,一个陌生男人突然刷开房门走进来,爬上床之后抱住女子就睡觉了。女子感到后背有人,吓得跳起来,开灯一看,床上竟然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事发后男子道歉,并且表示房卡是酒店给的。酒店也承认错误,直接说赔偿1万元。没想到,酒店后面只肯赔偿1晚房费.......

(哈尔滨日报,7月26日报道。)

这个案例教会我们,如何利用法律来给自己维权,法律最后的判定,实在是太漂亮了!

女子去北京期间,到酒店里开了房间,办理入住之后,因为车旅劳累,女子洗个澡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睡觉之后,就开始进入深度睡眠,大概到半夜的时候,女子遇到了糟心事。

当时女子睡觉迷迷糊糊的,突然就感觉到有人在开自己的房门,随后“嘀”的一声,真的有个陌生的男人走了进来。

女子不确信,心想在酒店的房间里,不至于有人能进来吧?

没想到,这个陌生的男人直接就摸了上床睡觉,随后还很自然的就从后背搂住了女子,之后开始呢喃的睡觉。

女子这下没法忍受了,自己睡得好好的,被一个陌生人闯入,他还想要抱住自己?

当时女子就一个踉跄跳起来,并且打开了屋内的灯。

果不其然,在自己的床上,睡了一个陌生的男人。闻气味,男子应该是喝醉了,只不过开灯之后,男子也很快就清醒了。

“你是谁啊,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进我的房间啊?”女子已经气得不行,问了好几个问题。

男子发现自己犯错了,也非常慌乱,表示自己应该是走错房间了,但是房号跟房卡都是酒店发给自己的。

女子这个时候心想,那么这件事绝对就是酒店做错了。

而男子也很规矩,当时就表示愿意给女子赔礼道歉。

事已至此,女子就先打电话报了警,办案人员过来之后,喊来了酒店的工作人员,准备将这件事调查清楚。

结合男子的供述,酒店调取监控,几乎可以肯定:就是酒店前台这边弄错了,给陌生男房客发错了房卡。

男子则正式道歉,并且愿意赔偿500元。对于男子的认错态度,加上他也不是故意的,女子表示了谅解。

但是酒店这一边,事情就不那么好处理了。

酒店一开始当着办案人员的面,也主动承认错误,还签订了协约,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给到女子。

看到酒店当时的态度,女子内心好受多了,也就没有继续计较。

谁知道,几天过去了,酒店一分钱没有赔偿,甚至回避沟通,没有主动找女子协商赔偿的事情。

女子主动询问,酒店却态度恶劣,先是拒绝赔偿1万元,随后还表示,只肯赔偿1晚的房费。

这不就是闹笑话吗?女子感觉,酒店就是在耍自己,就是个无赖吧。

女子二话不说,不想跟酒店啰嗦,直接就一纸诉状,走法律途径来维权。

闹到最后,这家酒店也悲催了,毕竟确实是酒店侵权了。最后判定:酒店赔偿6000元的精神损害费用、赔偿女子的全部法律维权费用。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本案件过错的根源,就是酒店的前台操作失误,发错了房卡,酒店需要承认全部的管理过错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4条规定,未经许可随意进入他人的私密客房、搂抱,构成非法入侵他人私密空间、猥亵他人的行为。

对于这类行为,要面临行政违法责任,5-10日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面临10日以上拘留。

本案男子并非故意入侵,而是因为酒店的过错,但是他主动承担侵权赔偿,即便如此,并不能抵扣酒店应该承担的赔偿,二者责任互相独立。

《民法典》第509、577条规定,消费者支付房费进入房间休息,跟酒店形成住宿服务合同,酒店需要承担核心的合同义务,提供安全、私密、不受打扰的客房,否则就构成住宿合同违约,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酒店制卡、发卡严重失误,导致他人闯入,没有履行安全的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酒店需要退还房费,赔礼道歉,承担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赔偿。

酒店耍赖,消费者就可以依法维权,最后,酒店还是需要赔偿高额的精神损失费。

信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