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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进行回应!7月14日,美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宣布:美国人从未同意接受这个,而且自

美国进行回应!7月14日,美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宣布:美国人从未同意接受这个,而且自国际刑事法院批准以来,所有美国总统都坚持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没有管辖权。很显然,美国的意思很清楚,对于一个自己从未加入的组织,该组织作出的任何宣判结果,美国完全可以不遵守。

这事得从头捋,国际刑事法院是靠1998年的《罗马规约》才成立的,当时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投票都赞成,就少数几个国家投了反对票,美国就是其中一个。

后来克林顿当总统的最后阶段,倒是象征性在规约上签了个字,可一直没提交给国会走批准程序,等于签了也白签,不作数的。等到小布什上台,2002年直接把这个签字给撤回了,明明白白告诉全世界,美国不加入这个法院。

美国为啥这么抵触?说穿了也简单,这些年美国在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都有驻军基地,到处插手各地的战事,要是真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哪天美军在海外的行动被认定成战争罪,这个法院就能直接追责,美国肯定不愿受这个约束。

不光不加入,美国还专门给自己留了后手,同样是2002年,小布什直接签署了《美国军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还有个外号叫“海牙入侵法案”,内容写得特别直白。

一方面禁止美国各级政府和国际刑事法院有任何合作,不准把美国人或者美国永久居民引渡给这个法院,另一方面直接授权美国总统,只要有美国军人或者官员被国际刑事法院关押了,总统可以动用一切必要的手段去救人,这里面就包括派军队去荷兰海牙的法院所在地抢人。

你别觉得这是写着吓唬人的,这是正儿八经写进美国联邦法典的法律,到现在二十多年了,一直有效。

之后两边消停了些年,直到2020年彻底撕破脸。当时国际刑事法院正式启动调查,要查阿富汗战争期间的战争罪行,其中就包括2003到2004年美军和情报人员在阿富汗虐待在押人员的相关指控。

这下美国直接炸了,当时的特朗普政府直接出手制裁,把国际刑事法院的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还有法院里另一名负责相关事务的高级官员,全都列进了制裁名单,冻结他们在美国的所有金融资产,禁止他们入境美国,甚至连给这两个人提供帮助的个人或者机构,都可能被连带制裁。

当时联合国人权方面的官员都出来表态,说美国这是对国际法治的严重攻击,可美国根本没理,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从那之后,两边的矛盾就没断过。后来国际刑事法院又开始调查巴以冲突相关的罪行,还给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了逮捕令,美国又跳出来护着自己的盟友,连着制裁了多名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和检察官。

2025年的时候,美国一次就制裁了四名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理由就是这些人要么批准了对美军阿富汗相关事务的调查,要么同意了对以色列官员的逮捕令,触碰了美国的底线。

到了今年,美国的态度更是一步比一步硬。7月2号的时候,美国代理司法部长布兰奇直接给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写了封公开信,信里明明白白说,美国司法部拒绝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有任何管辖权,强调美国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从来就没同意过这个法院的权威,以后也不会配合法院的任何调查和问询。

才过了十一天,7月13号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又公开宣布,美国政府要启动一个多部门联合的行动,专门用来系统性削弱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能力,说白了就是要从各个方面给这个法院使绊子,让它没法对美国人或者美国的盟友采取行动,说这是为了保护美国的主权。

转过天来,也就是7月14号,美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又专门出来发了一遍声明,把同样的话再强调一次,其实也是给周边的盟友递话,摆明了美国的立场不会变。

其实翻来覆去,美国的逻辑特别简单,我从一开始就没加入你这个组织,也没答应过要守你定的规矩,那你不管作出什么宣判、发什么逮捕令,对我来说都不算数,我完全可以不遵守。这么多年下来,不管是民主党当总统还是共和党当总统,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全都是一致的,没有一任总统松过口,等于是把这个立场焊死了。

说起来也有意思,国际刑事法院成立这么多年,处理过不少非洲国家的案子,也给不少小国的领导人发过逮捕令,可一碰到美国和它的盟友,就处处碰壁,连自己的检察官和法官都能被美国制裁。

美国这边更是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国内法直接压过国际法,连派兵抢人的条款都提前写好了,底气足得很。说白了,规矩都是给愿意遵守的人定的,人家从根上就没打算进这个圈子,你再怎么宣判,也管不到人家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