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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动作了,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出来宣布!在美国明确表示要求中国遵守仲裁结果之后,

美国有动作了,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出来宣布!在美国明确表示要求中国遵守仲裁结果之后,美国有动作了!7月14日,根据美国之音报道,美国国务卿鲁比奥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主权构成无法容忍的威胁。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国际刑事法院及其盟友正在对我国发动战争,不是用子弹或导弹,而是用规约、条约以及所谓的国际法力量。

先看看鲁比奥到底说了什么

鲁比奥在声明中指责国际刑事法院试图成为一个不受制约的机构,可以随意起诉和逮捕美国公民,从而对美国主权构成根本威胁。他还威胁说,美国要让国际刑事法院见识什么叫“美国的决心”。

美国国务院的声明说得更直白。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主权构成“无法容忍的威胁”——它声称有权起诉甚至监禁为美国国家利益而行动的美军人员和官员。美国从来没有同意过这一点。

那么美国打算怎么做?措施包括:吊销国际刑事法院人员的签证并实施旅行禁令、加大制裁力度、通过外交施压敦促其他国家退出国际刑事法院。鲁比奥的原话是“一砖一瓦地拆解”。

这里有个关键事实:美国从来就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

2000年,克林顿政府签了《罗马规约》,但参议院没批准。小布什上台后直接撤回了签字。原因很简单——美国担心自己的军人和官员会被国际刑事法院起诉。

更绝的是,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部法律,叫《美国军人保护法》,民间给它起了个外号叫“海牙入侵法”。这部法律规定,如果国际刑事法院拘留任何美国军人或官员,美国总统有权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手段”来解救他们。换句话说,如果海牙敢抓美国人,美国不排除用军事手段去抢人。
所以美国人自己的态度非常清楚:国际法可以管别人,但不能管我。

回到南海仲裁案。2016年7月12日,在菲律宾单方面请求下成立的一个临时仲裁庭作出了所谓“裁决”,全面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主张。

这个仲裁庭从一开始就有问题。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早就作出了排除性声明,明确表示不接受涉及海洋划界等问题的强制仲裁程序。而“国家同意”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没有同意,就不能被强制仲裁。

再说这个仲裁庭的组成。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派了五名仲裁员,柳井俊二是日本人,而日本本身就是南海问题的域外利益相关方。这样的仲裁庭能公正吗?

中国从一开始就表明了立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这个立场至今没有改变。

但美国不这么看。十年来,美国每年都在南海仲裁案“周年”的时候跳出来炒作。今年更是变本加厉,直接拉上14个国家发表联合声明,声称“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中国遵守。

14个国家里除了菲律宾,没有一个南海当事国。一群域外国家跑到南海来指手画脚,这本身就说明问题。

两件事放在一起看,逻辑就很清楚了

7月12日,美国拉上14国要求中国遵守“国际法”。7月13日,鲁比奥宣布要“拆解”国际刑事法院,因为“国际法”威胁了美国主权。

前后不到24小时,美国的立场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这说明什么?

说明在美国人眼里,“国际法”从来就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它是一个工具——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拿来用,对自己不利的时候一脚踢开。

美国要求中国遵守南海仲裁的“裁决”,是因为这份“裁决”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它可以用来遏制中国在南海的正当权益。美国要“拆解”国际刑事法院,是因为这个法院有可能追究美国军人和官员的责任—这不符合美国的利益。

美国真正怕的是什么,鲁比奥在声明中有一句话值得注意。他说国际刑事法院“寻求建立一个常设的世界法院,拥有近乎无限的管辖权”。他还说这个法院“有权凌驾于美国和其他主权国家的法院和宪法之上”。

说白了,美国真正害怕的,是有一个国际机构能够真正对美国形成法律约束。

美国可以制裁这个、制裁那个,可以对别国颐指气使,但如果有一天,美国自己也必须接受国际法的约束,必须到一个国际法庭上去为自己辩解—那美国就失去了它一直以来的“特权”地位。

国际法之所以被称为“法”,是因为它应该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如果大国想用就用、想扔就扔,那国际法就什么都不是,不过是大国手里的工具罢了。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49
用户18xxx49 2
2026-07-14 14:18
当时大陆该把这都船截下来,给那几位议员上上课 。要求他们签字承认仲裁案无效才对。
如影随形
如影随形
2026-07-15 01:35
他们只认识拳头,听不懂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