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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一#农户称买不合格肥料却被判付全款# 】 6月12日,辽宁省盘锦市

【辽宁省盘锦市一#农户称买不合格肥料却被判付全款# 】 6月12日,辽宁省盘锦市农户张玉杰再次拨通了锦州市凌海市三台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电话,试图索要一份关于其举报涉假农资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但依然未能奏效。

这只是他漫长农资维权路上的又一次碰壁。张玉杰自述因大棚樱桃番茄减产,拒付赊购的13.65万元化肥款,被销售方凌海市三台子镇建国农资商店告上法庭。二审判决已明确认定涉案肥料属于不合格产品,但在随后进行的损失鉴定中,该产品最终仅被认定承担9%的减产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张玉杰需全额支付13.65万元货款及逾期滞纳金,农资商店仅需赔偿9446.97元。当不合格农资遭遇农业减产归责,这份成为案件核心证据、同时引发专业质证的鉴定报告,成为本案争议的关键节点。(记者:杜林) 肥料被判不合格,为何仅担9%减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