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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
“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谁知,当被救孩子父母得知此事后,他们让女子找汤泉馆索赔,汤泉馆却认为这是因为女子救那孩子所致,应该找孩子父母索赔,双方互相推诿,谁都不赔。当天汤泉馆里人很多,热气氤氲,孩子们在水边嬉闹,大人们则三三两两坐在椅子上聊天休息。何女士也和朋友一起来泡汤泉,她坐在池边刷手机,整个人都很放松。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孩子哭喊声。那声音很急,还夹杂着扑腾水花的动静。何女士猛地回头,只见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身体整个栽进了池子里,小手胡乱挥舞,脑袋时沉时浮。周围人一下愣住了,有人惊呼“谁家孩子掉水里了”,却没人第一时间下水。眼看孩子越来越往深处滑,何女士几乎没有犹豫,连鞋都来不及脱,直接冲进温泉池。孩子被抱上岸后,已经呛得满脸通红,不停咳嗽大哭。何女士一边轻拍孩子后背,一边安抚:“没事了,没事了。”这时,孩子父母才慌忙跑过来,把孩子接过去,周围游客也纷纷围上前。有人后怕地说:“再晚几秒就危险了。”直到确认孩子没事后,何女士才发现,自己一直攥在手里的新手机已经彻底泡水。她试着按了按电源键,屏幕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反应。起初她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晾干还能用。可第二天,她把手机送到维修店检测后,维修师傅拆开一看就直摇头。“进水太严重了,主板都烧蚀了,没修的必要。”一句话,让何女士心里一沉。据了解,这部手机是她刚买不久的新机,价格不低。虽然她从头到尾都没后悔救孩子,但面对突然多出来的一笔损失,她还是觉得有些委屈。“我不是想靠救人讹谁的钱,但总不能让我一个人承担吧。”随后,何女士联系了孩子家长,希望双方能协商一下手机赔偿的问题。可没想到,对方却把责任推给了汤泉馆。孩子家长认为,孩子是在汤泉馆里落水的,作为经营场所,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由汤泉馆承担赔偿。而汤泉馆方面态度也很明确。工作人员表示,孩子落水的根本原因,是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何女士手机报废,是她救人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因此应该由孩子家长负责,而不是由商家承担。就这样,双方互相推诿,谁也不愿先赔。事情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最气愤的,不是手机赔偿金额,而是何女士拼命救人后,得到的却是一场“踢皮球”。有人说:“一个救命恩人,最后成了最吃亏的人。”还有网友愤怒表示:“如果连见义勇为都要自己承担损失,以后谁还敢冲上去救人?”也有人把矛头指向孩子家长。“一个两岁的孩子,居然没人看着,这才是最离谱的。”“孩子掉进水里,大人竟然第一时间不出现,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汤泉馆同样难辞其咎。毕竟是公共洗浴场所,池边湿滑,本就属于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如果现场缺少安全提醒、工作人员巡视不到位,也存在一定管理责任。更有人提到,《民法典》中其实早有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换句话说,无论最终责任如何划分,至少不该让救人的何女士独自寒心。
福建厦门,男子对一名已婚少妇一见钟情,竟然找到对方丈夫,开门见山说:"我喜欢你老
福建厦门,男子对一名已婚少妇一见钟情,竟然找到对方丈夫,开门见山说:"我喜欢你老婆,给你100万,把她让给我。"更离谱的是,女子丈夫不但没有拒绝,反而担心对方反悔,主动报案让民警做个见证!民警听后当场教他们做人!这事儿不是段子,是东南卫视《您好,110》记录的真实案件,发生在2023年10月厦门灌口派出所辖区。一名自称海归的王某在街上偶遇已婚女子婷婷,当场一见钟情,直接找到她丈夫阿斌,开口就报100万,分三年付清,条件只有一个——你离婚,把她让给我。正常人听到这话要么当场翻脸要么直接挂电话。阿斌没有。他心动了。他担心的不是老婆被人抢走,而是对方是不是骗子,万一答应了拿不到钱怎么办。纠结了几天之后他主动拨打110,要求民警到场做个见证,把这场交易坐实。民警到现场看到的那一幕,估计他们自己都愣了。茶馆里三个人围坐着,王某势在必得,婷婷在旁边淡定"凹造型",没有丝毫难堪,阿斌则像个谈生意的老手,忙着在价格上反复计较。从100万分期谈到一次性20万,最后敲定方案:先付5万定金,两人分居,等剩下15万到账立刻办离婚手续。全场没有半句对婚姻的留恋,没有一点对尊严的维护。网友总结得够损——"一脸懵的民警,一直凹造型的老婆,掉进钱眼的老公,想白嫖的大哥"。民警当场就制止了。这不是什么私人协议,这是赤裸裸的买卖婚姻。民法典第1042条白纸黑字: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买卖婚姻,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加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阿斌以为自己在止损,实际上他差点把自己送进拘留所。三个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教育,这场荒唐的"交易"才被迫终止。但有些东西已经碎了一地。阿斌事后说了句大实话:如果不同意,她大概率会偷偷跟别人走,到时候人财两空,拿20万至少还能拿到钱。这才是这个故事最扎心的内核——他心里清楚,妻子根本不抗拒这件事。一个全程默认、毫无羞耻之心的妻子,一个把婚姻当资产止损的丈夫,一个拿钱砸别人家庭的外来者,三个人都没有觉得自己有问题。买卖婚姻当然违法,但比违法更可怕的是三个人都觉得这只是一笔生意。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好好泡个温泉,却遇上一件让人心寒的憋屈事!青海一女子见2岁娃娃栽进水池,顾不上多
好好泡个温泉,却遇上一件让人心寒的憋屈事!青海一女子见2岁娃娃栽进水池,顾不上多想,扑进水里就把孩子捞起。娃的命是救回来了,可她的手机却泡成了废铁。更气人的还在后头:孩子父母连句谢谢都没说,反倒让她去找温泉馆赔钱。温泉馆也不愿担责,顺手把责任推回给家长。两边就这样互相踢皮球,好心救了人,报废的手机却成了没人管的烂摊子。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2026年5月劳动节假期,青海格尔木市一家汤泉休闲场馆发生险情,一名两岁幼童在脱离监护人看管的状态下,失足跌入水池。旁边一名女性游客没顾上掏出随身的智能手机,直接和衣下水实施托举施救,最终孩子安全上岸且无实质性损伤。救人过程很顺利,但施救女子的手机却因完全浸水报废,事后送到当地维修店检测,确认主板与电池发生不可逆短路烧毁。维修店师傅明确表示手机已彻底报废,几千元的重置购买成本现在只能由机主自己掏腰包。既然是为救孩子受损,女子自然去和幼童父母协商补偿,没想到对方态度十分冷漠,直接把事故根源推给温泉场馆,咬定是水池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惹的祸。家长觉得警示缺失才是导致落水的原因,所以认定商家才是单一责任方,坚决拒绝支付这数千元的财物损失补偿。面对家长甩过来的责任,场馆负责人立刻进行了切割,他们指着墙上公示的安全警示牌,强调自己早已尽到提醒义务。商家更是拿女子下水是个人自愿行为作为抗辩理由,断然拒绝承认企业端在这种突发状况里存在任何连带赔偿责任。事情发生后的大半个月里,施救者一直在向这两方交叉追责,结果遇到的全是互相扯皮,几千元的硬件损耗现阶段全由她自己承担。在这个责任划分的死胡同里,我国《民法典》早就给出了极其清晰的法定赔偿链路解析,完全能理清这钱到底该谁出。法律明文规定施救者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导致财产受损时,首要应由导致险情发生的侵权人来承担明确的赔偿责任。无论最后视过错程度判定是监护人失职,还是场馆安保存在漏洞,这两方作为潜在侵权方都绝对无法彻底撇清干系。在法定的兜底框架内,即便现在侵权责任还没彻底划清,作为直接受益人的幼童家属,也具备依法给予施救者适当经济补偿的义务。咱们必须盯紧这笔费用的最终去向,因为这种救援成本向个人转嫁的现象,会对咱们的公共危机干预产生极大的负外部性。坏掉的智能手机没得到应有赔偿,直接把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具象化成了施救者背负的数千元经济负债。这笔实打实的经济损耗大幅推高了单次急救介入的沉没成本,让纯粹的善意面临非常严峻的现实考验。责任方毫无底线的推诿机制,在社会事实层面构筑了一种可怕的反向激励,它正潜移默化地改变普通人的行为逻辑。这种反向激励迫使未来旁观群体在面临同类突发险情时,下意识动作可能不再是跳水救人,而是先摸摸自己的口袋。大家会被逼着提前计算随身财物的折损概率,在脑子里掂量这趟施救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承受的生活负担。这种被迫产生的迟疑和权衡,最终会实质性降低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即刻救援介入率,让下个落水者错过极其宝贵的黄金急救时间。信息来源:女子救落水儿童后手机报废,商家和家长互相甩锅没人赔偿。救人付出的代价,难道要好心人自己承担吗?——杭州网
#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坚决遏制遗产假放弃真逃债行为#【最高法发
#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坚决遏制遗产假放弃真逃债行为#【最高法发布5件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5月21日发布5件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聚焦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兼顾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难题。 据了解,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为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平衡遗产安全管理、继承权益保障、债权依法实现的重要规则,对于促进定分止争、减少矛盾冲突,防范遗产流失、隐匿、被侵吞风险,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批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最大程度尊重被继承人的生前意愿,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中明确了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依法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同时,坚决遏制“假放弃真逃债”行为,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利用遗产管理人制度逃避依法应负的债务清偿责任。 对于继承人下落不明的,典型案例明确可以参照“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形,申请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下落不明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可以交由公证处通过提存方式代管。 案例还明确,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葛甲成、黎某蘋诉某区民政局非遗产继承人分配遗产纠纷案”中,葛甲成、黎某蘋作为被继承人葛乙成的堂弟、弟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在葛乙成妻子去世后,二人时常探望独自居住的葛乙成,并在其癫痫发作时予以照顾、送医治疗,在葛乙成去世后办理丧事及扫墓祭奠。二人对葛乙成并不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而是出于亲情、道义自愿提供扶助和照料。法院判决二人分得适当遗产。(新华社)
“太气人了!”浙江杭州,一位55岁的大姐突然发现微信零钱莫名其妙少了3400多块
“太气人了!”浙江杭州,一位55岁的大姐突然发现微信零钱莫名其妙少了3400多块钱,一查竟是上初一的孙子全充进了游戏里!大姐气得报了警,可孙子却委屈地哭诉说,同学骂他是“穷人”、充不起钱,他为了争口气才偷拿奶奶手机扫脸充值的。网友:同学骂他是穷人才是重点,留守儿童太容易被欺负了!55岁的余大姐和丈夫在余杭生活,他们的儿子前几年离了婚,一直在外地工作,还在念初一的孙子便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今年2月份,心疼孙子的爷爷专门花钱给他买了一台平板电脑,希望能帮他学习。可到了周末,孙子便开始用平板玩起了一款名为《蛋仔派对》的游戏。起初,孙子偶尔会让余大姐帮忙充个一块、十块的小钱。余大姐觉得孩子平时功课辛苦,充个几块钱玩玩也没啥大不了,只要他乖乖做作业,便也没有多加干涉。而且,因为平时买菜买东西付款时孙子都在旁边,余大姐的微信支付密码,孙子早就烂熟于心了。可是,到了5月14日这天,事情彻底变了味。那天晚上,孙子拿着余大姐的手机跑进卫生间,借口说自己的游戏登不上去了,需要借奶奶的手机扫一下脸。余大姐毫无防备,对着手机屏幕扫了脸后,便没再多问。第二天中午,余大姐像往常一样打开微信准备付款,结果差点惊掉下巴!她原本1万多的零钱余额,竟然凭空少了3000多块!点开账单明细一看,赫然是5笔648元、1笔198元和1笔12元的转账,收款方全都是某游戏公司。急坏了的余大姐立刻报了警,并找来孙子对质。在奶奶的严厉逼问下,孙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孙子是用余大姐的身份证和微信注册了游戏账号。就在前一天,他在学校被同学嘲笑,同学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穷人”,还嘲讽他“连个游戏皮肤都充不起”。强烈的自尊心和虚荣心作祟下,孙子为了在同学面前“充胖子”,便趁机用平板打开了充值页面。由于大额充值触发了人脸识别,他便撒谎骗奶奶扫了脸,然后熟练地输入了支付密码,一口气买了4个游戏里品质最高的“至臻”皮肤。余大姐夫妻俩听完气得直发抖。这3000多块钱可是他们省吃俭用攒下来的血汗钱,哪里经得起孩子这么挥霍?他们想找游戏公司退款,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在记者的帮助下,余大姐联系到了该游戏的全国客服。客服解释说,账号是用成年人信息实名注册的,但大额支付和异常登录时确实会触发人脸验证。在了解到是未成年人因攀比受骗充值后,客服建议余大姐通过官方的服务号提交退款申请。几经波折,余大姐将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提交了上去。最终,游戏公司同意按比例退还80%的充值金额,也就是3173元,并承诺在3到7个工作日内打回原账户。这一幕被拍下传到网上,引来大批网友热议。有人说:这孩子为了面子拿大人的血汗钱去充胖子,必须得好好教育一顿,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还有人说:我的关注点是同学骂他“穷人”,留守儿童本来就敏感,容易被欺负,这事必须要找学校老师调解,不能光退钱就算了。说实话,这事儿虽然钱退回来大半,但留下的警醒却一点都不少。看似是熊孩子偷充游戏的寻常闹剧,实际上却暴露出家庭教育和校园人际关系的双重隐患。孩子拿奶奶的钱去挥霍固然可气,但他那句“同学骂我穷人”的哭诉,却让人听得心里发酸。留守儿童本身就缺乏父母的陪伴,内心往往更加敏感脆弱。当面对同学的物质攀比和言语霸凌时,他们很容易为了维护可怜的自尊,走上极端的道路。如果家长只是把钱要回来,打骂一顿了事,而不去关注孩子在学校里的遭遇,不去疏导他内心的自卑,那以后可能还会闯出更大的祸。同时,《民法典》第19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孙子作为未成年人,背着家长进行几千元的大额充值,这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法律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家长有权要求全额退还。这事儿也算是给所有家长上了一堂现实课。手机的支付密码千万别轻易泄露给孩子,所谓的“扫脸验证”也绝不能盲目配合。而学校和老师,也该对“金钱攀比”和“言语霸凌”多上点心,别让成人的物质焦虑,早早污染了孩子纯净的童年。对此,你怎么看?
这样会寒了少年的心,会毁了社会的未来!又发生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讹事件,老人摔倒
这样会寒了少年的心,会毁了社会的未来!又发生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讹事件,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5月18日,广东某地,一名女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在地。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摔倒后挣扎着半天爬不起来。周围有人经过,都只是远远看一眼,脚步匆匆地走开了。那种无助,像一把钝刀,一刀一刀割着旁观者的心。这个女学生没有犹豫。她跑上前,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扶起老人。她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对的事。可老人刚刚站稳,那双布满皱纹的手,突然死死扣住了她的胳膊。"你别想跑,就是你撞的!"老人的声音不算大,却像一颗炸弹,在空气中炸开。路人围拢过来,有人摇头叹气,有人举起了手机。女学生被吓得脸色发白,一个劲地说"不是我撞的"。老人在一旁声嘶力竭地喊:"就是你撞的!你要赔我!"那一刻,女学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路过老人身边,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停下来。就在女学生被老人拽住不放、被围观人群指指点点的时候,一个人挤进了人群。那是她的老师。老师还不知道事情全貌,但他看到了学生的那张惊恐、委屈、无助的脸。他走到女学生身边,没有看老人,先问了一句:"发生什么事了?"女学生声音发抖:"老师,不是我撞的……我放学路过看见她摔了,就好心扶她……"老师抬起头,不紧不慢地看着老人。他很清楚,在缺少监控的情况下,这种诬陷最难破解。他没有争吵,没有对骂,而是问了一个问题:"阿姨,你报警了吗?如果真有问题,我们请警察来调查。如果是学生撞的,该赔多少赔多少;但如果查出来不是她撞的,你这就是诬陷。法律上,诬陷别人是要负责任的。"老人的脸色变了。抓着女学生的手,不自觉地松开了。围观人群开始窃窃私语:"老师说得对,报警查监控就行了。""诬陷别人是要坐牢的吧?"老人看了看周围,脸色越来越难看。她松开手,嘟囔了一句"算了算了,可能是我记错了",转身就走。女学生站在人群中,眼眶微红,却不敢哭出声。老师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说了一句话,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做得对。下次遇到这种事,还是应该扶。"很多人不敢扶,是因为害怕:万一被讹了怎么办?万一没有监控怎么办?但法律给出的答案,远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坚定。第一,《民法典》第184条——见义勇为者的"护身符"。《民法典》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是立法向社会释放的明确信号:见义勇为免责的立法精神,不会动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是:只要是出于善意去帮助别人,哪怕在救助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了某些损害,法律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民法典》设立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就是要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保护伞"。第二,诬陷救自己的人,法律绝不轻饶。很多人误以为,讹人不过是"赖账",大不了道个歉就完事了。这是法律上最大的误读。诬陷帮助自己的救人者,在法律上至少涉及三重责任:民事责任:被诬陷者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甚至可以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处以拘留或罚款。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据《刑法》第243条,可构成诬告陷害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第三,"有人经过"不等于"有人看见"。很多被诬陷的好心人最怕的情况就是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但法律并不要求"必须要有监控才能证明清白"。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诬陷者声称"你撞了我",就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主张。如果对方拿不出任何证据,却一口咬定是你撞的,法律上很难认定你的责任。相反,如果被诬陷者能够找到证人,或者调取周边商户的监控,法律会站在证据这一边。四川宜宾就曾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一名高中生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附近店主调取监控还了清白,警方依法对讹诈者进行了行政拘留。"扶不扶"这道题,从南京彭宇案到现在,已经拷问了整个社会十几年。平心而论,讹人、碰瓷的老人,在所有老年人口中的比例微乎其微。但就是这一点点恶,影响了大半个社会的善。每当类似事件被曝光,评论区总有人以过来人的口吻告诫:"别扶,千万别扶。"可我们要记住,我们不能因为害怕诬陷,就对所有需要帮助的老人视而不见。这不是理性的选择,这是被恐惧绑架的冷漠。法律要为善行撑腰,路人也正在用眼睛为真相作证。扶不扶,从来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做人的选择。别让一个老人,毁了所有老人的命。也别让一次诬陷,毁了一代人的善良。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