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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此次大火,房子被烧没了,房贷究竟还要不要还? 房子烧毁后若继续还房贷,香港银

香港此次大火,房子被烧没了,房贷究竟还要不要还? 房子烧毁后若继续还房贷,香港银行给出的答案是:要继续还!宏福苑一栋大楼被烧毁,业主与银行签订的是房贷借贷合同,从法律层面看,房子只是抵押物。 抵押物受损并不影响债务人的债务。然而,业主无法入住房子,却要继续还房贷,心里肯定不痛快。 不过,这次香港银行采取了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房贷仍需继续偿还,但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此事源于宏福苑一栋大楼被烧毁,业主的房子没了,可银行要求继续还房贷。业主们自然心有不甘,可从法律上讲,房子只是抵押物,抵押物的损失不影响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追求公平,但在社会生活中,“霸王逻辑”常常占上风。人要还债,这是“老实”人都认可的道理,可“霸王逻辑”要求人在房子没了的情况下继续还债,这显然“不讲道理”。 银行方面称,考虑到居民的实际处境和还款能力,28家银行联合推出了宽限还款措施。 对此,有人会质疑:房子被烧了还继续还债,合情合理吗?这取决于看待问题的角度。 从法律角度看,继续还债当然合理,毕竟法律讲究公平。但从人情角度看,这就不合理。 银行给予6个月的还款宽限期,是考虑到大楼业主的收入水平。并非每个人收入都高,多数人收入一般,还房贷压力大,所以给予宽限,并非单纯要求继续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