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世报!河南开封,一男子做生意发财,抛下妻子和三个孩子,带着情人跑到了外面,妻子四处打工,养活儿女,谁知三十年后,男子钱花完了,被情人抛弃,他年纪大了,身体垮了,无处可去,他回到家乡,要求儿子赡养,儿子拒绝,调解员劝他大度,儿子火冒三丈,一脚把调解员踹倒: 你大度,你来养!
(内容来自: 河南公共频道)
赵大贵上了年纪,步履蹒跚,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落到了如此田地。
30年前,他做小生意,妻子刘花为他生下三个孩子。
老大老二都是儿子,小的是一个闺女儿。
刘花在家中操劳,上有老人,下有儿女,她的脸上有了皱纹,她的双手变得粗糙。
妻子在家里做好了一切,赵大贵在外面的生意越做越好,没过多久,赵大贵开始漂了,兜里有了钱后,他的眼光看向了外面的女人。
妻子刘花毫无察觉,她以为丈夫回来的次数少了,只是因为在外面辛苦挣钱。
谁知这时,赵大贵已经和邻村一个女人好上,他早已忘记了刘花曾经和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他也忘记了一家老小。
开始的时候他还会偶尔回来,蜻蜓点水般待不了一会儿,他又会急匆匆离开,根本不顾孩子的哭闹。
到了最后,他变卖了家财,带着所有的钱,领着女人跑了。
刘花一觉醒来,家里值钱的东西消失不见,她的积蓄被偷的一分不剩。
很快家里的粮食吃完,刘花走投无路,开始四处寻找丈夫。
她找到丈夫做生意的地方,这才被外人告知了真相,赵大贵带着所有的钱,领着情人远走他乡。
刘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还有孩子,她该怎么生活?
刘花从此以后,又是当爹,又是当娘,她在家里养鸡养鸭,种菜种粮,闲暇时分,她去打零工,赚些零钱,供孩子们吃喝。
为了凑足学费,她卖鸡蛋鸭蛋,东拼西凑,送孩子们上学。
日子艰难,她受尽了苦难,老天不负她的辛苦,孩子们逐渐长大成人。
儿子争气,有了自己的事业,女儿孝顺,对母亲十分照顾,刘花苦尽甘来,开始享受老年生活。
赵大贵此时,陷入了绝境,他离家出走,已经过去了30年整。
年轻时的放纵,掏空了身体,赵大贵变得苍老,头发稀疏,弯腰驼背。
他的钱财被那个女人花光,他年纪大了,没了赚钱的能力,他被情人抛弃。
远在他乡,他生活艰难,这个时候,他想起来自己还有三个孩子。
他一路蹒跚,回到了家乡,他找到儿子,死乞白赖,要儿子养他。
儿子赵军,看着眼前的赵大贵,一脸冷漠。
因为父亲的原因,母亲拼尽全力,也只能给他们维持温饱,父亲跟情人跑了,他们成了村里的笑话。
他们受到别人家孩子欺负,母亲也被别人指指点点,家里经济困难,他和弟弟很晚才娶上媳妇。
妹妹更是可怜,为了生活,很小年纪就嫁作人妇,家里遭受的风雨,全是拜托赵大贵所赐,他给全家人带来的伤害,让三个孩子记忆深重。
赵军对他态度冷漠,根本不认他这个父亲,赵军咣当一声关上大门,他的心里只有母亲。
赵大贵万般无奈,找来调解员前来劝解,调解员来到赵军家里,赵军压根就不让他们进门。
调解员又带着赵大贵,找到二儿子赵涛,赵涛愤怒,诉说着这么多年的委屈。
赵涛表示,他绝不会接受这个父亲,想要他们赡养,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调解员大言不惭,和赵涛讲出一番歪理: “他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血浓于水,何况事情都已经过去。”
“你们大家都大度一点,一家人重新在一起,和和美美的生活多好,一定要接纳你们的父亲。”
赵涛越听越气,痛不在自己身上,调解员感受不到。
小时候的经历,如噩梦般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赵涛愤怒之下,怒斥了调解员一番。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既然你这么大度,你就把他接回家赡养吧!”
调解员无奈的望着赵大贵,无论如何,三个孩子都不愿意再收留他,年轻时做下的罪孽,如今需要他自己承受。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赵大贵抛妻弃子,和情人跑了。
赵大贵离家出走,并带走所有财产,是对家庭的严重不负责任。
赵大贵的行为违背了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导致了妻子和儿女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2、赵大贵对三个儿女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赵大贵不管不顾儿女,拿着所有的钱,带情人跑了,对孩子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3、儿女不愿赡养赵大贵。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赵大贵对子女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在心理上和经济上都受到了严重损害。因此,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拒绝或减轻对赵大贵的赡养责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可以完全免除赡养义务,具体责任还需法院综合判断。
三个儿女如今都不愿赡养赵大贵,即便他告到法院,也得不到任何一丝亲情,现世报应,真是活该!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用户12xxx91
觉得最正确的一句话就是调解员大度,领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