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男子为了不让妻子受罪,花20000多元去医院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术后,他按医嘱避孕三个月,可谁知一年多后,妻子竟然怀孕了。无奈之下,做了流产手术,男子非常气愤,认为是医院手术没成功,才有了漏网之鱼,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医院表示:叮嘱过术后射精10次才能排干净,是你没遵照医嘱,不关医院的事!
周末,周晴一觉睡到自然醒,丈夫黄杰已经在厨房忙碌,等她洗漱好,丰盛的饭菜已经上桌。
黄杰是出了名的好丈夫,脾气好,会做饭又能挣钱,别看他们两口子结婚多年,感情依然如胶似漆。
天气凉了,黄杰专门熬了周晴爱喝的鸡汤,可她闻着这浓郁的味道,不仅一点食欲都没有,反倒有些反胃。
她觉得纳闷,近一个多月,不仅时常反胃,而且总觉得很困。
忽然,她想起来自己例假好像很久没来了,这些症状加起来,不就是怀孕了吗?
一想到这里,周晴整个人都不好了,她赶紧买来试纸检测,果然出现了两条鲜红的杠。
两口子瞬间惊呆了。
原来,为了不让妻子受罪,早在一年前,黄杰已经去医院花20000多元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
当时医生叮嘱,术后3个月内要避孕,之后就不需要了,他也是严格按照医嘱来做的,妻子怎么还会怀孕呢?
不管是从现实条件和经济实力,这个孩子他们都不能要,无奈之下,周晴做了流产手术。
周晴年纪也不小了,这次手术对她的身体伤害很大,看着虚弱的妻子,黄杰心疼又气愤,当初自己结扎就是为了不让妻子遭罪,没想到还是没防住。
他怀疑,医院手术肯定没成功,这才有了漏网之鱼,不仅花了钱,妻子还遭了大罪。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杰认为,出现这样的意外,归根结底还是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或者是手术不全面,这才导致妻子遭罪。医院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黄杰的控诉,医院解释,黄先生确实在2020年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但术后复查时,结果显示输精管内还有部分精液留存,当时医生明确告知,还需要3至6个月,10次左右射精后才能完全排净。
手术肯定是成功的,黄杰妻子怀孕,是因为黄杰没有严格按照遗嘱来,跟医院无关。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医院表示,他们尽到了告知义务,黄杰自己存在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不能苛责医院。
听完医院陈述,黄杰立马站出来反驳,他表示术后复查时,医生只告诉他三个月内需要避孕,后面就不需要了,他是严格按照医生说的来做的,绝对不会拿妻子的身体健康开玩笑。
法院审理后发现,争议的焦点在于医院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
根据目前的证据来看,医院不能提供手术知情同意书,空说无凭,只能认定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黄杰妻子因此意外怀孕,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黄杰妻子的人身损害。
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环球网—2025.1.31—男子结扎手术1年后妻子竟怀孕,医院:已告知患者需10次射精后精子才能完全排净)
用户14xxx56
有些话,医生都不好意思讲,要靠自己领悟的。
用户14xxx82
是不是隔壁的
马浪狂
没人怀疑是老王的杰作?
水心兰石
嗯,这个,难道没有别的可能?
乡村早晨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不是别人的,医院应该做个DND,不然当了冤大头了。
天马行空 回复 02-01 21:17
医院绝对不背老王这口锅!
红胡子
什么叫告知到位,医院总是做冤大头
狂奔的蜗牛
让你妻子说是怎么回事!
张道森
医院背锅了
shaodc
花20000多元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
用户10xxx97
DNA,也许是老王的?
红尘
是不是别人开的枪?
忠勇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用户10xxx59
老医院给老王背锅
用户18xxx90
老婆偷笑。嘿嘿躲过一劫
雨点
还去结扎?纯属傻逼一条,
相逢是缘
有的人不可理喻
用户14xxx61
法院终于按公平审判了,农民看到了曙光。
黄河
故事?还有这瓜子?
用户14xxx64
老王换成了老张
法律咨询民事诉讼
黄杰诉医院,医院为何没有要求黄杰举证,证明其妻怀的小孩确实是本人而不是隔壁老王。难道就仅凭自己做扎育手术,妻子再度怀孕就赖上医院没有做好绝育或者没有尽到告知而侵权,什么狗屁逻辑,乱写贴子
3821954 回复 02-02 01:23
自己大概猜到戴绿帽子又不好意思承认,只能甩锅给医院,至少面子保住了[捂脸哭]只能说怂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