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刚入职场,就被已婚男客户追求。男客户出手阔绰,很快就赢得了女子的芳心,两人发展为不正当关系。几年后,男客户想回归家庭,提出分手,出于愧疚,给女子200万作为补偿。不料,钱还没捂热,女子就被男客户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些财产。法院会支持吗?
张彤一下班,就赶紧前往超市,买了男友最爱吃的龙虾和啤酒,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往回赶,这是他们恋爱一周年的纪念日,张彤要给男友一个惊喜。
打开门的一瞬间,张彤愣住了。
原来,男友王磊早已准备了鲜花,把 出租屋布置的非常有仪式感。这个纪念日,他也用心的准备着,要给女友惊喜和感动。
“彤彤,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我定了一个包间,带你享受烛光晚餐!”王磊亲吻了一下张彤,就要带她去吃大餐。
有王磊时不时的惊喜,张彤的恋爱充满了甜蜜。虽然两人相差十几岁,但张彤一点也感受不到代沟,更多的是满满的安全感。
她们恋爱整整一年了。
一年前,张彤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凭借着自身优秀的条件和运气,成功的入职了一家金融公司。
美丽的外貌,加上不错的工作,张彤一时间吸引了不少追求者,然而,她却偏偏选择了她的大客户,王磊。
王磊是个小老板,经常到张彤所在的公司办业务,看到年轻貌美的张彤,他刻意找张彤办理,还时不时的给张彤送个小礼物。
王磊很会拿捏人心,对于初入职场的张彤而言,王磊一下子就找到她的“七寸”,不断的送礼物,出手也越来越阔绰,还上中年男人的成熟稳重,很快就俘获了张彤的芳心。
不久后,张彤和王磊就公布了恋情,正式开始恋爱。
恋爱以后,王磊和张彤在单位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两人也开始了同居。
同居以后,两人更加恩爱,也经常成双入对,王磊更是带着张彤见他的朋友,一起参加应酬。
隔三差五的,两人还一起过个纪念日,生活的非常有仪式感。
然而,随着恋爱的新鲜感渐渐逝去,王磊也慢慢幡然醒悟,他还有家庭,虽然妻子并不知情,但终究还是要回归家庭的。
于是,王磊向张彤提出分手。
“你说分手就分手,难道这些感情都是假的吗?我为你怀孕,为你打胎,你说分手就分手!”张彤委屈的挽留着。
但王磊早已下定决定,分手已无法挽回。
出于愧疚,王磊给张彤了200万,作为补偿,张彤也同意好聚好散。
本以为这一切就这样的结束了,万万没想到,没过多久,张彤就收到法院的传票,她被告了。
告她的不是别人,正是王磊的妻子李敏霞。
法庭上,李敏霞拿出了王磊全部的账单,把他给张彤所有的消费和转账明细都打印出来,要求张彤全部返还。
1、张彤极力辩解,她并不知道王磊已有家室,他们是正常恋爱,王磊给她的恋爱花销,还有200万分手费都是赠与,不应该返还。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的司法解释规定: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张彤表示,她并不知道王磊已经结婚,他们一直是恋爱关系,账单里面这些钱都是他们恋爱期间的花销,属于日常交往范畴,不应该返还。
至于那200万,那是王磊对她的愧疚而给予的分手费,她为王磊打胎,这些都是给她的补偿,所以,不应该返还。
2、李敏霞认为,张彤知道王磊有家室,这200万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返还。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彤拿到的这200万属于他和王磊的夫妻共同财产,王磊无权直接处分,这样的赠与行为严重损害了李敏霞的合法权益。
所以,李敏霞主张把这200万返还,符合法律规定。
王磊出轨张彤,本来就损害了李敏霞的合法权益,还把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送,更是对李敏霞不公平。
3、法院认为,王磊和张彤的关系建立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本就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磊这是婚内出轨,他和张彤的恋爱不同于一般情侣恋爱,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应该得到支持。
王磊给张彤赠与的分手费,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还侵害了李敏霞的财产权益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张彤返还200万分手费。
张彤到头来一场空,人财两空,还败坏了自己的名声,令人惋惜!(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北京三中院)
ai
这男的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