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老大爷在麻将桌上邂逅了50岁的精致女牌友,一时冲动之下,直接给她转了141万。两人随后同居,女友用其中47万在老家买了套房,大爷还签下协议,将70万无偿送给女友。然而,好景不长,大爷发现女友态度大变,提出分手并要求归还钱房,女友却只愿还10万。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来源:裁判文书网)
上海的弄堂里,退休多年的老大爷老李,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搓搓麻将,消磨时光。没想到,这麻将桌竟成了他爱情的起点。
那天,老李像往常一样来到常去的麻将馆,刚坐下,就注意到对面坐着一位气质非凡的女士。
她穿着得体,妆容精致,虽然已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老李心里一动,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黄昏恋对象吗?
几圈麻将下来,老李和这位女士,我们姑且叫她小芳,聊得十分投机。
小芳不仅牌技高超,还谈吐不凡,老李对她越发着迷。麻将散场后,老李邀请小芳一起去喝个茶,小芳欣然同意。
从那以后,老李和小芳的交往越来越频繁。老李出手阔绰,经常给小芳买这买那,小芳也乐得接受。
没过多久,老李就向小芳表白了心意,小芳没有拒绝,两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老李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直接给小芳转了141万。
他说:小芳,我这些年也攒了些钱,你拿去花吧。咱们也这么大了,找个伴儿就是图个开心。
小芳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谢谢。
不久,小芳提出想在老家买套房,给儿子当婚房。老李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小芳用老李给的47万,在老家买了一套心仪的房子。
老李还签下了一份协议,将剩下的70万无偿送给小芳,说这是他对小芳的一份心意。
然而,好景不长。老李发现,小芳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
以前两人天天黏在一起,现在小芳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见面。
老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觉得自己被冷落了。
终于有一天,老李忍不住向小芳提出了分手。
他说:小芳,我觉得咱们可能不合适。你还是把钱和房子还给我吧。
小芳一听,脸色顿时变了。
她说:老李,你怎么能这样?那些钱是你自愿给我的,房子也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我只能还你10万,其他的别想了。
老李一听,气得差点晕过去。他没想到,自己一片真心,竟然换来了这样的结果。他决定,起诉小芳,维护自己的权益。
老李称:给小芳的钱和房子,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两人分手了,小芳应该把钱和房子还给他。
小芳则说,那些钱是老李自愿给她的,房子也是她用自己的钱买的,她只愿意还老李10万。
一、关于70万的附条件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老李给小芳的70万,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构成了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由于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赠与所附的条件未成就。因此,老李有权要求小芳返还这70万。
二、关于房子的归属: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子虽然登记在小芳名下,但购房款是老李出的。这构成了老李对房子的实际出资。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考虑到老李的出资情况,房子归老李所有。这是基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保护老李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8万化销费用的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老李在恋爱期间给小芳的8万化销费用,属于恋人间的正常赠与行为。
这8万属于老李对小芳的自愿赠与,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因此,不支持老李要求归还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老李给小芳的70万,虽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但两人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这70万应视为老李对小芳的附条件赠与。
现在两人未结婚,老李有权要求小芳返还。至于房子,因为是用老李的钱买的,且登记在小芳名下,但考虑到老李的出资情况,法院判决房子归老李所有。
对于老李要求归还的其他8万化销费用,法院认为这属于恋人间正常的赠与行为,不予支持。
老李太冲动了,一下子给出这么多钱,结果却落了个人财两空。
小芳的做法太不地道了,既然接受了老李的钱和房子,就应该好好对待老李。
不过,法院的判决还是相对公正的,保护了老李的合法权益。(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