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白读了!河南,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后,一边打工,一边抚养女儿,让丈夫可以安心地在外地攻读博士,不用考虑家里的事情。然而结婚7年后,两人因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女子无奈提出离婚,没想到,法院仅判了30000元的家务补偿费! (来源:黑龙江网) 刘秀清和丈夫张某结婚后不久,丈夫就提出他想攻读博士学位,继续深造。 刘秀清(化名)有些舍不得,如果同意丈夫读博,除了要和丈夫分开外,孩子出生后也只能由她一个人带。 看到丈夫坚定的眼神,刘秀清知道自己劝不动,内心叹了一口气,最后还是决定支持丈夫,大不了自己苦一点。 之后,张某到外省攻读博士,在学业上努力拼搏,刘秀清则生育了一个女儿,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和照顾家庭的重担。 因为经济条件的问题,刘秀清在女儿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出去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两头兼顾,并一直陪着丈夫,希望丈夫可以早点博士毕业,带着她和孩子一起过好日子。 没想到,丈夫因为忙于学业,什么都不管,家里变得好像没有这个人了一般,终于刘秀清耐心耗尽,对丈夫也绝望了。 两人结婚的第七年,刘秀清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同时,她以自己七年来对家庭付出很多,要求丈夫支付90000元的家务补偿费。 每当夜深人静,刘秀清看着身边熟睡的女儿,心中都不禁涌起一股酸楚。 她也曾期待丈夫能早日完成学业,回到她们身边,但现实却让她越来越失望。如果可能的话,她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条被称之为“家务劳动补偿权”,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家庭义务承担较多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是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认可与保护。 因为有些人认为,自己在外挣钱养家,妻子在家里不工作,是自己养活了一家人,对家里的妻子动辄打骂,甚至是看不起,很不尊重。 这是错误的做法,“家务劳动也在隐形地创造社会价值,家庭的幸福和谐必须有人付出。” 让人没想到的是,刘秀清提出90000元的家务补偿费,张某竟然急了,表示同意离婚,但拒绝补偿。 张某说,刘秀清有工作,不算家庭主妇,他们的家庭分工是他主外、妻子主内,双方对家庭的付出是相等的。 司法实践中,综合以下因素考虑承担较多家务性质的劳动: (1)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 (2)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强度更大、更复杂的家务劳动应当获得比相对简单的家务劳动更多的补偿。 (3)家务劳动产生的效益。家务劳动带来的家庭生活环境、家庭积极财产的增多或消极财产的减少等因素。 (4) 负担较多义务一方的信赖利益。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无形中付出了个人工作选择、收入能力等方面的机会成本,自我发展空间受到压缩等。 法院意见: 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我提升,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刘秀清在家提供的坚强护盾。 综合考虑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学历学位、工作前景、收入水平及双方结婚时间、子女抚养情况、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酌定张某向刘秀清支付家务劳动补偿30000元。 对于这个判决,很多网友都表示不满,“七年3万,平均一年4000多元,一个月300多元,一天才10多元。带过小孩的都知道多不容易,这么点钱太伤人的心了!” 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告诫大家,无论男女,都不要扶持对方发达,毕竟人性经不起考验。”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书白读了!河南,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后,一边打工,一边抚养女儿,让丈夫可以安心地在外
小蚂蚁评事
2024-12-25 11:04:40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