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件有可能会改判?湖北咸宁,法院以李铁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

小蚂蚁评事 2024-12-24 15:00:47

这案件有可能会改判?湖北咸宁,法院以李铁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后,李铁没有第一时间表示上诉。但在10天上诉期限届满前,李铁向咸宁中院递交了上诉书,一审判决不再生效!   (来源:直播吧)   李铁涉案近1.2亿,被控收受7764万元,同时触犯了五项罪名,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本条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同时也规定了限制条件,该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简单的说,在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加重对李铁的处罚。 1、关于李铁同时触犯了5项罪名的问题。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李铁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不是因为5项罪名加起来才判20年,而是因为5项罪名加起来没有满35年,才判的20年有期徒刑。   2、李铁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足以说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案件的定性是没有问题的,李铁想要少坐几年牢,只有一个办法,从量刑上下功夫。   关于如何少坐几年牢的事情,有网友开玩笑说,李铁心理可能在想,到现在都还没人捞我,那我也只好同归于尽了。   当然,也有网友说,李铁感到很冤,人家涉案金额30个亿才判死刑,自己就踢个足球,社会危害性不是那么大,涉案1.2亿竟然要判20年有期徒刑。   回到正题,想要二审改判,李铁只有立功的这一条路可以走。   《刑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除了“(二)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外,其他的五种方式,李铁都不要想了。   注意,立功必须是犯罪行为人本人实施的行为,若有亲友代为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不能被认定为其本人的立功表现。   也就是说,只有李铁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才能被认定为立功,其他人提供也没用的。   从司法实践来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一般立功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李铁犯罪很重,免除处罚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刑20%—50%,不用判20年有期徒刑这么久。   最后,有网友猜测说,这案件可能越来越精彩,涉案人员也越来越多,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媒体:李铁已递交上诉书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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