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翟先生因买房需要去银行提取存款95万元,却被告知名下存款余额为0,不仅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3-12-26 14:41:02

近日,北京翟先生因买房需要去银行提取存款95万元,却被告知名下存款余额为0,不仅如此,银行还告知翟先生尚有该银行150万元贷款未偿还,受到惊吓的翟先生差点哭了出来,辛辛苦苦一辈子,一朝回到解放前,银行:别找我。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翟先生和他的爱人常年生活在北京,但是由于两人都不是北京人,一直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为了尽早结束“北漂“生活,这些年翟先生和妻子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辛辛苦苦的攒钱。通过了八年的努力, 终于攒到了一个房子的首付––95万元。

最近翟先生和妻子看好了楼盘,想要支付房子的首付。但是翟先生到银行取钱的时候,却被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自己名下的账户余额为0。

为此翟先生多次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账户进行查验,但是经过反复查验,确确实实显示翟先生的账户没有钱。

翟先生不敢相信眼前的结果,毕竟每个月存钱的时候,翟先生都会特意留意一下银行的余额,上个月存钱的时候还显示有95万呢。

于是翟先生就和银行的工作人员争执了起来,要求工作人员再对其名下账户的相关信息再次进行核查。

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了不让翟先生投诉,便对翟先生名下的账户又进行了仔细的查看。这一查不要紧,仔细查看后发现翟先生不但账户余额为零,还倒欠银行150万元的贷款,并且逾期了。

翟先生看到这样子的结果,顿时傻了眼,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告知翟先生,这笔贷款如果在三天之内还不上,不仅征信会受到影响,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翟先生赶紧报了警,民警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开展了深入的调查。

经过调查显示,翟先生名下的95万元存款,分批次打入了一个叫李某的账户名下,而这个李某翟先生并不认识。

基于上述情况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原来李某是该银行职员石某妻子的好朋友,而李某曾经为翟先生办理过车辆保险,闲谈之余对翟先生的财务情况略有了解,便产生了”偷钱“的想法。

于是他就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通过掌握的翟先生的个人信息,再利用好朋友丈夫石某在银行工作的关系,转移了翟先生名下的银行存款。

知道真相后的翟先生向银行要求赔偿索,但银行却以石某早已离职为由,拒不负责处理此事。

无奈翟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审理,判决翟先生胜诉,拿到胜诉判决后的翟先生是并没有顺利的得到赔偿款项,而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银行才将95万元存款赔偿给了翟先生,而且银行的150万元贷款也做了免除处理。(文中皆为化名)

1、翟先生胜诉主要基于哪几点原因?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案例中提到石某已经辞职,并且银行以石某辞职为由拒绝向翟先生赔偿。

但是石某转移翟先生财产时,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其作出的上述行为也是利用工作之便,可以认定为是履行职务行为,职务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

同时银行作为经营者,资金的管理者,应当对储户的存款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翟先生将钱存在银行,现在丢失,银行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什么是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所以当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如果败诉方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手续,那么胜诉方翟先生可以要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3、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拒不执行,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银行拒不向翟先生赔偿,翟先生可以向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对银行进行强制执行。

若银行人仍拒不履行,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为避免构成刑事犯罪,银行在翟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主动将款项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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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美美

美美

6
2023-12-27 10:58

现在有多少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被贷款了都不知道,最后房子都成了银行的

奥丁之眼

奥丁之眼

4
2023-12-27 10:40

这告诉大家,还是支付宝和微信安全。

天天心情都很好 回复 12-28 07:31
微信不行,支付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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