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忍孰不可忍!”,湖南常德,男子为了家庭在外奔波,而妻子却好逸恶劳,不仅天天打牌,竟还与牌友维持不正当关系。男子为了家庭选择原谅,但怎料对方不知悔改,甚至上门挑衅,男子忍无可忍,拿刀捅了对方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黄某从小父母双亡,在村里吃着百家饭长大,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就在这时,黄某遇到了和他有着相似经历的小丽。
小丽也是父母双亡,但幸运的是,她被一对好心的夫妻收养,因为两人都是寄人篱下,所以有很多共同语言,加上小丽经常帮衬黄某,一来二往两人的关系,也从朋友慢慢转变为了恋人。
从小没有父母的两人,相互的过程中,都深深的感受到了对方的爱意,但好景不长,小丽的养父母知晓了此事,他们嫌弃黄某没有钱,于是极力反对两人的来往,并且为了让黄某知难而退,提出了想要娶小丽,必须给18万彩礼的要求。
18万对于黄某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虽然他很爱小丽,但同时他也知道,不可能拿得出18万,于是决定放弃。
但万万没想到,养父母低估了小丽的决心,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小丽竟然决定和黄某私奔。
就这样,两人来到了另一个城市,开启了他们甜蜜的生活,虽然条件艰苦,但两人都很开心,没过多久,小丽为黄某生下来一个大胖儿子。
黄某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赚钱,为了让她们母子衣食无忧,于是决定到大城市打工。但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竟会彻底改变这个家庭的命运。
黄某每天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都会按时汇给小丽,而小丽有了钱后,开始好吃懒做,每天都沉溺于打牌。
她不仅挥霍丈夫的血汗钱,竟还与牌友袁某维持不正当关系,要不是黄某的朋友“告密”,他至今都被蒙在鼓里。
刚开始黄某选择相信小丽,在他最苦最穷的时候,她都没有嫌弃自己,现在生活慢慢变好,又怎会背叛自己。
但直到黄某偷偷回家,看到小丽与陌生男人亲热时,这让他感受到了亲人的背叛!见自己的奸情暴露,小丽也是后悔不已,连忙表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请求黄某给一次改过的机会。
虽然愤怒,但面对小丽的苦苦哀求,他选择了原谅,因为这个家来之不易,他不想再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生活。
经历了这件事后,黄某也知道了陪伴的重要性,于是也么没有再去打工,而是在本地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低,但胜在一家人团聚,两人的感情也慢慢好了起来。
但对于袁某这个地痞流氓来说,黄某的忍让,在他看来是懦夫的表现,不仅多次上门挑衅,还当着黄某的面约小丽出来。
这天在外工作的黄某,接到小丽的求救电话,回到家后,发现袁某对小丽拉拉扯扯,于是警告袁某不要乱来。
但袁某根本不把瘦弱的黄某放在眼里,上去就是对他拳打脚踢,想要教训这个破坏自己好事的人。
一再的忍让,换来的却是袁某的变本加厉,黄某怒火中烧拿出防身用的刀,对着袁某捅了十几刀,最终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事后,黄某自知闯下大祸,于是投案自首。(文中皆为化名)
1、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为?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正当防卫,要满足时间条件、限度条件、起因条件等多个因素。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反击,且反击必须要有必要性,同时满足相当性。
本案的焦点在于反击的必要性和相当性。黄某看到妻子被袁某拉拉扯扯,于是上前阻止,并警告了对方,然而袁某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动手打了黄某。这时黄某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必要性,但黄某反击用的却是刀,那么面对赤手空拳的侵害,用刀进行反击,是否成立相当行呢?
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一个普通的人赤手空拳,而对方用刀反击,那么这不具有相当性,不成立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是拳击冠军,你拿着刀反击,我认为这具有相当性,因为对方拳头的杀伤力不一定低于刀,可能比刀更致命。
本案中,袁某人高马大,而黄某骨瘦如柴,体型差异明显,黄某赤手空拳的反击并不能有效阻止袁某,因此使用武器防止对方的不法侵害,符合相对性,但并不意味着就能把人捅死,最后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2、袁某的行为可能涉嫌侮辱妇女。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袁某大庭广众之下调戏有夫之妇,侵犯了小丽的名誉权,属于以暴力方式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而且经警告多次触犯,应当构成本罪。
3、本案提示我们,面对不法侵害不能一味的忍让,要及时报警处理,因为忍让的结果只会让对方更加变本加厉,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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