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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不尊!”广东佛山,22岁女子驾车出行,过程中与一名61岁的醉汉发生口角,谁

“为老不尊!”广东佛山,22岁女子驾车出行,过程中与一名61岁的醉汉发生口角,谁料过程中,醉汉不仅破坏女子车辆、扇打女子耳光,更是当众脱下裤子、搂抱女子,吓得女子重度抑郁。事后,虽然警方拘留了醉汉10日,但是女子难以释怀,为给自己讨个公道,又将醉汉告上法庭,要求醉汉道歉、赔偿自己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精神损失费,合计2.8万余元损失,法院判了!

22岁女子开车在路上,和一名61岁男子发生口角。这名男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情绪很快失控。他没有克制冲突,先是动手损坏女子的车辆,接着上前扇打女子耳光。更过分的是,男子当众脱下裤子,还上前搂抱这名年轻女子。现场还有其他路人,女子在公共场合遭遇这样的羞辱,精神受到巨大冲击。

事件发生之后女子身心持续难受,后续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女子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完整事件经过,对这名醉汉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下达,可女子心里的创伤没有平复。她认为,对方的侮辱和暴力行为,给自己造成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仅仅拘留十天,不足以弥补自己承受的损失。

女子整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她提出多项诉求,要求男子书面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全部金额合计两万八千余元。案件开庭审理,法庭核对现场录像、警方笔录、医院诊断证明、维修票据等证据。确认男子醉酒后实施殴打、损毁财物、当众裸露身体、搂抱骚扰女子的全部事实。

法院综合全部案情作出判决。男子的行为,同时构成人身侵权和财产损害。他需要向女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对应的车辆维修费、医疗相关费用。考虑男子当众实施侮辱行为,造成女子患上重度抑郁,法院支持部分精神损害赔偿。很多网友看完这件事感慨,年龄从来不是肆意作恶的保护伞。醉酒也不能成为肆意打人、当众骚扰他人的借口。无论多大年纪,都要守住底线,尊重别人的人身和人格尊严。一旦越界,除了接受治安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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