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30万彩礼备注自愿赠与后悔婚
我真不行了。
综合媒体报道,男女双方把婚宴办了,婚纱照也拍了,婚房却装修了。
但结婚证却迟迟没领。
在筹备婚事期间,男方先后转出30余万元,其中一笔明确备注“礼金”,被退回后,又按女方要求改成“自愿赠与”。
可女方最终还是没同意领证。
婚事告吹之下,男方要求返还转账但无果,就将女方起诉至法院。
男方称,恋爱期间,自己向女方支付的财物,均系以领证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凡较大额度转账,女方均要求备注中明确“无偿赠与、赠与”等字样,然而其对领证一事始终拖延。
男方表示,自己无奈要求其退还彩礼等费用,但女方不予理会,故其诉至法院,主张女方退回全部费用。
对此,女方辩称,转账备注明确标注“自愿赠与”,应视为男方无偿赠与自己的财产,不得撤销或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按照习俗为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首次备注为礼金的款项,虽退回后变更备注为自愿赠与,但法院经查证认为,该款项更符合彩礼,应根据法律有关彩礼返还的规定予以处理。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酌情判令女方返还彩礼约20万。
给付30万,退回20万,差值近10万。
恭喜女方创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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