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情感纠纷
我大伯两口子比我奶奶去世早很久。他两个儿子也没有赡养奶奶。但是我奶奶去世后,我大
我大伯两口子比我奶奶去世早很久。他两个儿子也没有赡养奶奶。但是我奶奶去世后,我大伯的大儿子说他是长孙,想继承我奶奶的地和一间老屋。几个叔和婶没有同意的,说谁养老谁继承,一天都没给养老还想图老的东西,门都没有。堂哥当时跑到他爹妈坟头哭,说全部都欺负他,该长孙图的产财一点也没分给他,那时候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我们小辈也不懂,我堂妹就说了一句,你要是觉得没图到东西,就别打幡了,反正咱奶奶十几个孙子,谁都能打。就是这句话,堂哥把身上的孝衣撕了就回家了。一直到堂哥死都没有和堂妹和解!有时候无意中说一句自己认为是好意的话,可能对别人来说就是最大伤害!
我是女儿,我不要娘家的财产,赡养父母是我的责任,跟财产不无关,特别到了中年,总想
我是女儿,我不要娘家的财产,赡养父母是我的责任,跟财产不无关,特别到了中年,总想把最好的都给父母,哪怕自己过得一塌糊涂,也不想让他们担心半分……中国好女儿啊!不惦记父母的财产,却想把最好的都给父母,在当今的社会里,这样的好女儿还多不多呢?说实话,不多,但也不会没有。我妹妹就是这样的人,她从来不惦记娘家的财产,但总是把最好的都给了父母,很多时候自己穿的衣服很旧了也舍不得换,但逢年过节却忘不了给父母买衣服。除此之外,父母生病什么的,她会立刻带父母去看病,从来不会拖着,不像我的那个弟弟,叫他陪父母去看个病,他就说没事的,吃点药就好了,用不着去医院……不得不说,我妹妹真的是个好女儿,也是个好妹妹,对我也很好,不管我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会第一时间帮助我。在这里,我发誓我要一辈子对妹妹好,祝妹妹永远年轻漂亮,永远健康快乐!最后,我想说,作为女儿,嫁人了就不要想着娘家的财产了,父母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那是他们的权利,千万不要有意见,更不能因为这样把自己的孝心弄丢,否则你会后悔的……自己有手有脚,缺钱了就去赚呗,父母的钱,父母的财产,那是父母的,给就要,不给就不要。如果因为这个和娘家人伤了和气,真的不值得。有今生没来世,能成为一家人是天大的福气,好好珍惜吧!(注:文字与图片均为原创。)随笔女儿
一位78岁老人去世,三个儿子因长期赡养闹矛盾,弄得形同仇人,连丧事都要分三个礼本
一位78岁老人去世,三个儿子因长期赡养闹矛盾,弄得形同仇人,连丧事都要分三个礼本收礼。老大得老宅田地,理应养老送终;老二开杂货铺,难全天照料;老三在城里工作,只能出钱。老人摔伤后,轮流照顾变成推诿和算账:生活费均摊、药费凭票平分,连买感冒药都要对账。村里长辈建议合办丧事、礼金均摊,被三兄弟拒绝。老大说人情自己还,老二说朋友礼大,老三说同事为他而来。最终,同一张礼桌上摆了三个礼本,烟酒分开记账。亲朋作难了,不知该给谁了。直到整理遗物,在老人枕头下发现木盒:一张皱巴巴的字条,一张六万元的存折。字条上歪歪扭扭写着:每家分两万,老大的补辛苦,老二给孙子上学,老三还房贷。末尾叮嘱“兄弟三个是一母同胞,别因为钱生分”。老大攥着字条走出房间,把三个礼本合到一起。老二眼眶泛红,老三说丧葬费由他出。老大摇头:“我是老大,出大头。”这个故事最扎心的,不是三兄弟的计较,而是老人至死都在替他们打算。六万块钱,对一个人均月薪几千的家庭来说,不是什么巨款。但它被分成了三份,每份都用不同的理由给出,给老大是“补偿辛苦”,给老二是“留给孙子”,给老三是“还房贷”。老人甚至不敢直接说“平分”,怕兄弟觉得不公平。他要用不同的说法,让每个人觉得自己没有被亏待。而字条最后那句“别因为钱生分”,才是真正的遗言。三兄弟的裂痕,表面是轮流照顾的方案谈不拢,实质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吃亏了。老大觉得日常付出最多,老二老三觉得该按分家时的约定来,老三觉得出了钱就不该再出力。没有人做错什么,但也没有人愿意多做一步。于是亲情变成了一本账:生活费均摊,药费凭票平分,连买感冒药的零钱都要记在本子上。账算得越清,情分就越薄。所幸,老人留下的那六万块,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他们自己都不愿面对的事实:父母从来不跟子女算账。他们只算,自己还能给孩子什么。三兄弟最终把礼本合到一起,不是因为这六万块能解决什么矛盾,而是他们终于想起来:躺在那边的那个老人,养大了他们三个,从没计较过谁花了家里更多钱,谁更让父母操心。亲人之间,最怕的不是吵架,是把账算得太清,把心关得太紧。父母一辈子的愿望,从来不是哪个孩子更有出息,而是他们走了以后,孩子们还能像一家人。
脸都不要了!河南,男子与妻子离婚,儿子跟前妻生活。他很快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对
脸都不要了!河南,男子与妻子离婚,儿子跟前妻生活。他很快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对女儿百般疼爱。多年后,男子老了,直接一纸诉状,要求儿子拿出工资的30%给自己养老。这名男子与前妻离婚后,儿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在儿子成长的十几年间,父亲长期疏于照料,既没有承担孩子的学费、生活、医疗等日常开支,也很少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孩子依靠母亲独自抚养长大,成长过程中基本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帮扶。离婚后男子重新组建家庭,育有一女。对于小女儿,他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支持,尽力为女儿提供安稳优质的生活,长期用心扶持自己的小家庭。退休之后,男子每月有七千元退休金,同时享有医保,养老基础条件相对不错。日常基本生活、就医开销都可以得到保障,完全能够维持普通的养老生活。即便如此,他仍长期将自己的退休金补贴给女儿,持续为女儿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长期补贴之后,个人可支配资金减少,日常开支变得紧张。为解决自身养老开销问题,这名父亲没有选择让长期受自己帮扶的女儿承担赡养责任,反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多年未共同生活的大儿子,支付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赡养费。这件事传开后,多数街坊和网友都表示难以认同父亲的做法,十分理解大儿子的处境。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人情从来是双向的。父母的抚育付出,是子女主动尽孝的基础。多年未尽抚养责任,长期偏爱另一名子女,晚年单向索取赡养费用,确实很难让人接受。亲情贵在公平与双向付出,一味偏袒和单向索取,只会消耗彼此的血脉情分。大家理性聊聊,结合实际情况,你觉得这名大儿子应该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