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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27岁女子去看闺蜜,闺蜜请她吃喝玩,花了700元,然后带她去洗
黑龙江,一27岁女子去看闺蜜,闺蜜请她吃喝玩,花了700元,然后带她去洗浴放松,又花了1378元,该结账时,闺蜜突然说她有事先走一步,她的卡限额了,让女子先买单,她过会还给女子。没想到,女子结账后,闺蜜对还钱不提不念,女子多次索要还被闺蜜拉黑,可把女子气的不轻,她联系上闺蜜的所有亲朋好友。把闺蜜好一顿埋汰,然后又把她告上法庭,说闺蜜借钱不还。法院判决意想不到。网友:这俩丢人的活宝,长这么大白活了。法庭真正要查的,并不是谁更会讲朋友情分,而是1378元到底是什么钱。小丽拿出微信录屏和截图,南南坚持这是共同消费。两种说法看着都能解释转账,可只要少了明确约定,结论就可能完全不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公布过一宗50万元纠纷。李某把50万元汇进张某账户,后来按民间借贷起诉。张某否认借款,李某又拿不出借条、聊天承诺等证据,法院没有认定借贷。李某随后改称张某构成不当得利,张某却提交了此前向李某转账的记录,说明50万元可能是还款。李某仍无法证明张某收钱没有依据,第二次请求也未获支持。这个案件说明,转账只能证明款项发生移动,不能单独证明钱是借的,更不能因为借款败诉,就自动变成不当得利。同一份法院资料还记载了梁某与甲公司的纠纷。梁某务工受伤,双方约定补偿10万元,工作人员操作时转成17万元。甲公司对账发现多付7万元后要求返还,梁某拒绝。法院区分了两个阶段,催讨前,梁某可能不知道多收;甲公司说明错误后,梁某已经明白7万元没有依据。法院判令返还7万元,并从明确催讨之日起计算利息。放到朋友代付中,微信催款不是闲聊,金额、用途、承诺和拒绝过程都可能影响判断。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2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也处理过先垫钱、后追偿。张某某自2006年4月在祁阳县某清洁有限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张某某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2018年9月28日,有关机构通知公司补缴2006年4月至201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张某某领取通知单后先行缴费,协商返还未果,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以不属受理范围为由未予受理。张某某与十余名保洁员随后起诉。一审法院查明实际关系后,按不当得利处理,判公司返还5万余元,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法院看的仍是谁本来该负担费用,谁因别人付款少支出了钱,而不是起诉状写了什么案由。回到哈尔滨这张账单。2025年1月20日,小丽告诉南南准备经哈尔滨返回大庆。1月22日见面后,南南支付了住宿、吃饭、打车等700多元。1月24日离开洗浴会所前,南南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让小丽垫付,并说稍后归还。小丽转给南南900元,又结清本人手牌478元。问题随即出现,南南口中的稍后归还,究竟是归还全部消费,还是只处理南南应付的部分?大庆高新区法院没有把1378元全部认定为借款,也没有采纳南南无需付款的说法。双方没有证明请客或费用分担约定,1378元又是两人共同消费,法院据此认定每人承担689元。小丽超过本人份额支付的689元,属于南南没有依据取得的利益,南南应当返还。两位朋友争的表面是钱,法院最后核对的是证据和各自真实消费。信源:澎湃新闻
“比电视剧还狗血!”宁夏,一离异男子街头乞讨,爱上同样乞讨的女子,女子说她也离婚
“比电视剧还狗血!”宁夏,一离异男子街头乞讨,爱上同样乞讨的女子,女子说她也离婚了,2人同居并联手乞讨5年,讨了32万,女子要20万彩礼,男子给女子11.19万彩礼,想娶她为妻。给完才发现她是有夫之妇,男子被耍了,可把他气炸了,直接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退回11.19万,女子却一口咬定:11.19万是共同乞讨所得及保姆费。法院判决出乎意料。2025年9月16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上诉案。张女士坚持认为,11.19万元不是彩礼。按照张女士的说法,张女士与彭先生共同乞讨近五年,收入合计约32万元,彭先生转出的款项只是共同收入的一部分。张女士还提出,同居期间一直负责做饭和照顾生活,钱款也可视为生活照料费用。彭先生不同意这种解释。彭先生提交了转账记录和双方谈婚论嫁时的交流内容,主张付款发生在张女士提出20余万元彩礼以后,目的就是办理结婚。庭审争议集中到两个问题,11.19万元究竟是什么性质,共同生活多年后又该返还多少。2020年10月,已经离婚的彭先生在青海西宁街头乞讨时,认识了来自宁夏的张女士。张女士当时声称已经与原丈夫离婚。两人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一起乞讨。2024年7月,张女士提出彩礼要求,彭先生先后转账11.19万元。关系破裂后,彭先生发现张女士与原丈夫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原先商定的婚事无法依法完成。彭先生索款没有结果,便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张女士关于共同收入和照料费用的说法,没有账目、分配约定,也没有劳务协议能够对应这11.19万元。彭先生一方的转账时间和聊天内容,却与筹备婚姻紧密相连。法院没有只看转账备注,而是追查付款背景和真实目的。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1月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赵某在订婚时支付6.6万元礼金,后来因李某承诺买车后登记结婚,又支付15万元购车款。虽然第二笔钱名义上是购车款,法院结合聊天记录和付款条件,仍认定15万元具有彩礼性质。双方共同生活不足一个月,法院扣除共同消费并考虑中止妊娠等情况后,判令返还17万余元。另一起刘某与张某的案件给出了不同结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曾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刘某多次向张某转账31500元,其中有数笔520元。张某也有回转钱款,并购买床上用品、衣物和话费。法院结合互相转账及家庭消费,认定这些钱主要用于日常生活,不属于应返还的彩礼。还有王某与孙某的纠纷。王某支付20万元彩礼后,与孙某共同生活四年并育有女儿。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院考虑长期共同生活、抚养子女和彩礼已用于家庭支出,没有支持返还请求。三个案件说明,没有登记不等于一律全退,共同生活也不等于一律不退。付款目的、生活时间、实际消费、孕育子女和双方过错,都要结合证据判断。彭先生与张女士虽共同生活多年,但张女士隐瞒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与此同时,数年同居存在生活支出,法院也不能忽略双方已经形成的生活关系。一审认定11.19万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同时没有支持全额返还,而是判令张女士返还80%,共计89536元。张女士随后提起上诉。2025年9月25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款项属于共同乞讨所得或照料费用,彭先生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付款目的与结婚有关,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信源:光明网
“115万面前,亲情烟消云散”!湖南株洲,弟弟死亡后获得115万赔偿金,4个姐姐
“115万面前,亲情烟消云散”!湖南株洲,弟弟死亡后获得115万赔偿金,4个姐姐想分钱遭到弟媳拒绝,竟然将87岁的瘫痪老母亲直接丢给弟媳,2年来对母亲不管不问。老母亲一气之下,将4个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每人每月支付800元赡养费,没想到4个女儿却到处喊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节目提到,四姐妹依据早期裁判材料认定赔偿款为115万元,王佩则称生效处理后实际只有71万元。大姐刘冬梅后来承认没有尽到责任,并愿意和王佩共同照顾,争执最激烈的主要是另外三姐妹。赔偿款进入王佩手中,不代表四姐妹就能平均分配。2020年11月10日,刘向阳在浙江海宁因交通事故死亡。2021年3月3日,家属经调解获得812420元,扣除垫付款后,794420元汇入刘向阳父亲刘某账户。刘某未向刘向阳妻子程某、女儿刘某1分配,双方起诉。法院没有按收款账户认定全部所有权,而是核对配偶、父母、子女身份,并考虑几个孩子由谁抚养。这个案件明确,死亡赔偿款不是普通遗产,配偶、父母、子女通常是直接权利人;只有这一顺序人员不存在时,兄弟姐妹才可能参与。按照这个规则,刘军四个姐姐不能仅凭姐妹身份要求平分。周芳是刘军母亲,刘军两个儿子也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王佩早已与刘军离婚,王佩也不能仅凭前妻身份独占,但王佩若代两个孩子处理诉讼、保管款项,就要结合赔偿协议、银行流水和费用票据判断。四姐妹可以依法核账,却不能把没分到钱当成拒绝赡养的理由。周芳中风瘫痪后,吃饭、如厕、翻身都离不开人。王佩已经再婚,还要照看两个智力有缺陷的孩子,现任丈夫又患口腔癌,王佩一家仍回到前婆婆身边承担护理。王佩不是周芳的法定赡养人,但长期扶养在法律上可以得到评价。2020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高某翔照顾祖父母案。高某翔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却多年专职照料祖父高某启、祖母李某,并负责安葬。老人留下的代书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被认定无效,法院仍依据长期扶养事实,让高某翔取得与付出相适应的遗产。民法典也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王佩将来能否适用,需要护理记录、医疗票据和证人证言,不能提前确定,但王佩的付出不能被忽略。四姐妹曾讨论轮流照顾,后来有人称患病、收入不高,也有人坚持让王佩继续负责。多子女可以分工,却不能用家庭协议免除责任。2015年公布的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案中,1985年的分家协议只写长子养母、次子养父,没有安排女儿。父亲去世后,次子和女儿想依协议退出,法院仍重新确定居住、赡养费和医疗费,因为赡养义务不能被内部约定取消。2021年2月24日公布的陈某某赡养费案同样说明问题。陈某某育有二子三女,妻子和两个儿子先后去世,晚年与小女儿生活。长女、次女不愿承担费用,法院判令长女、次女支付赡养费并定期探望,三个女儿共同承担医疗费。周芳四个女儿可以根据收入、健康情况分配费用和护理,也可以共同委托王佩或养老机构照料,但不能因71万元如何使用而停止责任。赔偿款可以另案核对,周芳每天的吃饭、服药和护理不能继续等待。信源:湖南本地民生调解栏目
“我养你,不能随便说!”上海,一男子跟女同事同居,2人开了一个买房账户,男子不到
“我养你,不能随便说!”上海,一男子跟女同事同居,2人开了一个买房账户,男子不到一年就存进去40多万,可突然有一天,女友把账户里的57万全部转给母亲,母女俩脚底抹油溜了。男子愤怒的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还钱,女子却拿出男子“我养你”的微信记录,说这是养她的费用,拒不还钱。2人直接花了12000元用测谎仪测谎,结果悲剧了。法庭没有先听两个人讲感情,而是先查钱。银行流水显示,小吴领到工资后,经常往小陈名下的账户转入一万元、两万元,有时数额更高。不到一年,小吴累计转入412400元。小陈后来转回9万元,供小吴偿还信用卡。更关键的是,小吴电脑端还保留着两人讨论房屋区域、户型和房源的信息。小陈坚持说,这些钱不是购房款,而是共同生活费用。小陈还称,自己曾分批交给小吴22万元,其中包括14万元现金和8笔一万元现金。现金没有流水,双方也拿不出完整收据。法院要查清的,是账户里的钱到底有没有特定用途。2023年12月,小吴和小陈原本是同事,恋爱后在上海租房同居。小吴承担了较多房租和日常开支,双方随后商量购买婚房。为了存首付,两人使用小陈的身份信息开设账户,密码双方都知道。小吴收入增加后持续存钱,小陈也有转入,但金额较少。两人还在存款期间多次看房。小陈失业后,聊天中问小吴能否养自己,小吴答应承担生活。2024年10月,双方见家长。小吴父母给了小陈11200元,小吴也给小陈买过金手镯。没过多久,小陈母亲来到上海,账户里的57万元随后被转给小陈母亲。到了12月,小吴发现部分聊天记录被删除,小陈和小陈母亲也搬离住处。小吴起诉后,除要求返还购房资金,还主张房租、金手镯和11200元订婚金。小陈认为双方没有正式订婚,金手镯已经归还,大额转款属于小吴自愿承担的生活费用。两种说法差距很大,法院在双方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心理测试机构,对共同买房、金手镯是否归还、14万元现金是否交付、1万元红包是否返还四项事实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小吴四项全部通过,小陈四项全部未通过。法院并未只凭测试定案。心理测试只能辅助审查陈述,真正起作用的仍是银行流水、电脑端聊天记录、看房内容、转款规律和资金去向。小吴持续向专门账户存入大额款项,与普通生活支出的方式不同。“我养你”只能说明小吴愿意负担部分生活费用,不能证明小吴把几十万元无条件赠与小陈。民法典要求赠与具有明确的无偿给付意思。钱款若被约定用于买房,购房目的后来没有实现,收款一方不能只凭情感承诺把全部资金认作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也体现了这种处理思路。2020年,刘某向朱某支付80万元彩礼和26万元五金款,婚姻维持不足三个月,法院扣除共同消费后判令返还80万元。另一案中,张某与赵某共同生活三年多并育有一子,法院没有支持返还16万元彩礼,因为共同生活目的已经较大程度实现。回到小吴和小陈的纠纷,法院没有把所有钱归为同一性质。共同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房租、消费需要扣除,具有明确购房目的的资金应当返还。最终,法院酌定小陈返还小吴30万元,12000元心理测试费用由小陈承担,7000元诉讼费也由小陈承担大部分。这场纠纷留下的教训很具体。恋爱中支付日常开支和处分大额购房资金并不相同。小吴保留的银行流水和电脑端聊天记录,最终比一句情感承诺更有证明力。信源:环球网
刚卖房就遇拆迁,能反悔吗?房屋买卖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若是签约后不久得知房屋被
刚卖房就遇拆迁,能反悔吗?房屋买卖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若是签约后不久得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补偿款远高于售价,卖方能不能反悔呢?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2024年11月,李先生委托中介出售其名下房屋。同月月底,经中介撮合,李先生与买家王女士以总价168万元(约2.6万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后,王女士依约支付首付并办理贷款,顺利完成了产权过户,取得房产证后入住。不料仅过去数日,李先生得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补偿标准达6万元/㎡,向王女士提出解除合同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先生表示,因长期异地照料病重亲属及处理丧事等无暇关注拆迁新闻,若签约时知晓即将拆迁绝无可能出售,故其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王女士认为,其购房是自住刚需,为此已反复看房半年,并非炒房投机。168万元符合签约时同地段的市场行情,交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裁判结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说法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曹子彦重大误解,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对合同性质、标的物品种、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产生的错误认识。本案中,李先生对房屋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其出售房屋是基于自身生活需要作出的决策。合同签约时,尚无行政部门明确将案涉房屋纳入拆迁范围的通知,同地段房价也未出现异常波动。李先生主张“若知悉即将拆迁绝不出售”,实为对未来收益落空的遗憾,而非对房屋当下属性的认知偏差。签约后因拆迁补偿方案导致房价暴涨,属于履约完毕后新发生的事实,不能反推签约时存在认识错误。房屋作为大宗商品,价格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产生波动本属正常商业风险。李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交易风险。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恪守诚信履行,事后因拆迁暴利反悔,于法无据,亦有悖契约精神。法官提醒,“重大误解”不是后悔药,签约后因政策、市场变化导致房屋价格波动,属于正常商业变化,是交易双方理应自担的商业风险,不构成撤销合同的理由。房屋买卖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双方均应慎重决策、信守承诺。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来源:广州中院
江苏泰州,一男子泡完澡躺进包厢,想按个摩松松筋骨,叫了个女技师。女技师进来后,先
江苏泰州,一男子泡完澡躺进包厢,想按个摩松松筋骨,叫了个女技师。女技师进来后,先报价300块,随后比了个手势说加100块可以“肾部理疗”,客人懂了,是“打飞机”。男子没吭声,算是默认了。谁知,精油刚抹上去,没动几下,门突然被撞开,异地警方冲了进来,人赃并获,吓得男子慌慌张张提裤子。派出所里,男子老老实实签了笔录,承认自己是半推半就,可转头就不认账,说没达成交易、不算PC,但警方还是作出了处罚。男子不服,把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这样判决。这事发生在2023年2月22日下午。张某洗完澡进了306包厢,点了女技师何某。何某说柔式按摩45分钟300块,加100块能做精油开背和肾部理疗。张某问肾部理疗是啥,何某比了个手势。张某没拒绝,默认了400块的项目。何某给他按摩完就开始推油,刚抹上精油没推几下,警察就进来了。床上摆着精油小瓶、消费单和用过的纸巾。进了派出所,张某在笔录上签了字,承认自己半推半就同意了。何某也交代了,说张某问有什么服务,她报价并做了手势,张某表示同意。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但考虑到情节特别轻微——油刚抹上没推几下——决定不予处罚。按说没被罚款没被拘留,这事就过去了。可张某不干,他觉得留了记录影响不好,坚决要求撤销这个不予处罚的决定。一审输了,他又上诉,理由有两条:一是说自己没和何某达成一致,何某的笔录有问题;二是既然情节轻微,为啥公安机关还要延长办案30天,程序违法。二审法院怎么判的?维持原判。法院的逻辑很清楚。张某在派出所亲笔签名的笔录里写得明明白白,他默认选了400块的项目,知道是特殊服务也没明确拒绝,何某上手时他半推半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就说清楚了,卖淫嫖娼就是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提供性服务,具体什么方式不影响认定。没实际付钱也不影响——双方达成一致了、行为开始了,违法就成立了。至于延长办案期限,那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事,不构成程序违法。只要涉及金钱、涉及性服务,就是违法。别以为嘴上不说、半推半就就能糊弄过去——默认也是同意,笔录签了字就是证据。也别觉得没付钱就没事:双方说好了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