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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才应该是“重婚罪”? 近日,上海婚外胚胎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男主角做了

到底什么才应该是“重婚罪”?

近日,上海婚外胚胎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男主角做了假结婚证,与别的女人培育婚外后代(胚胎),这样明目张胆的事情,法律上都不算重婚犯罪。

现在重婚罪的主要依据是,再次登记结婚。
要想多妻或换妻的男人,会愚蠢到去民政局“再次登记结婚”吗,这不是自己把自己往牢狱送吗?

可见,现在的重婚罪定义,起不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作用,需要重新定义。
重婚罪应该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以“结婚证”为依据。

下面这些做法,都应该属于重婚罪,需要负法律责任:

1,做了假结婚证,并发生婚外关系。
2,与他人生了孩子,包括试管婴儿。
3,与他人经常发生关系满6个月。经常,指每个月发生关系2次及以上。
4,离开自己原配,公开住在一起满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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