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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丈夫和小三胚胎案! 记者去了上海医院实地探访,医院明确要求: 需要夫妻双方

朱女士丈夫和小三胚胎案!
记者去了上海医院实地探访,医院明确要求:
需要夫妻双方结婚证,并真实有效!

今天,“第一现现场”记者来到了该医院,根据患者服务导引图,来到建档室门口,看到墙上贴了一份“建档小贴士”。

这份“建档小贴士”明确规定:

1,夫妇双方需携带两个证件原件:一个是身份证,一个是结婚证,还要提供复印件。

2,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夫妇双方还必须签署《证件确认知情同意书》。

3,录取双方掌纹,签《知情同意书》及《准予生育承诺书》。

这下医院无话可说了吧。

它没有鉴定出朱女士丈夫和小三办的那张假结婚证,就直接做了胚胎移植。

到底是医院疏忽没有检查出来,还是行业默认的潜规则?又或者朱女士丈夫神通广大,利用了“钞能力”,然后给开了“通行绿灯”呢?

我们不得而知。

但依据今天的技术,可以刷脸,可以鉴定指纹,要检查出结婚证的真伪并不困难,不能总是出了事再慌忙来堵漏洞,亡羊补牢呀!

如果这个胚胎不销毁,医院也说不过去吧。

朱女士丈夫现在可能有点担惊受怕,今天也了发紧急声明,说他一直愿意配合销毁胚胎,并没有抵触法律的意思。

他解释,和妻子去年十月份爆发冲突以后,他还去医院把相关材料拿回来,要求“终止胚胎”,只是他误解了,把医院说的“终止胚胎”误认为是“销毁胚胎”,所以后面没有再去管这个事,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医院到底有没有销毁胚胎。

朱先生丈夫的这个解释让人颇感意外。

他到底为了保护自己,在抠字眼,在“终止”和“销毁”两个动词上大做文章,还是真的如他所说他会错意了呢?


[泪奔][泪奔]

评论列表

放牧的太阳
放牧的太阳 4
2026-08-05 17:58
作者也别乱带节奏,发这种不负责任的文字没意思。我认为作者发这种类型的文字得搞明白一件事:医院有没有能力辨别结婚证真伪。医院有没有权利调取婚姻信息。医院有没有义务辨别结婚证真伪。这几个问题必须弄清楚,这是很重要!!!!!而不是随便说几句不用负责任的话。个人意愿个人看法不能代表法律也代表不了法律
放牧的太阳
放牧的太阳 3
2026-08-05 13:13
所以呢?医院有没有能力鉴别真伪?这个事儿上医院是无辜的。提供证件应自觉遵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医院的系统和派出所民政局的又不联网怎么给你判定真伪?结婚证又不像身份证一样有磁性[doge]医院在程序上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唐,别胡搅蛮缠的盯着医院

白桦林 回复 08-05 17:11
签定真结婚证是身份证,指纹,一眼就出来了!别说不知道!这个医院收了好处费!他们什么都懂!

白桦林 回复 08-05 17:09
哪哪都有你!!!

放牧的太阳
放牧的太阳 2
2026-08-05 13:16
判定结婚证真伪得需要民政局的同志坐镇医院才行,医院哪有这样的能力。医院录取信息主要还是靠人为录入,不是像派出去那样的系统身份证一放信息就全出来了。
用户15xxx68
用户15xxx68 1
2026-08-05 18:45
医院有个行政大厅,医院绝对是见钱就收!
阿东
阿东 1
2026-08-05 13:49
医院这要求不是明摆着的违法吗?法律说了“生不生、什么时候生、和谁生,都是自己的权力,不受婚姻的影响”。那么医院搞出这种规定不是明摆着违法了?侵犯了别人的自主生育选择权力。

白桦林 回复 08-05 17:12
医院己经严重违法!追责严查到医院各部门及各人!收了好处费!

放牧的太阳 回复 白桦林 08-05 17:44
医院哪个环节违法了?你用嘴说的?你金口玉言?说话不负责就能随便造谣?造谣成本这么低了?

大凤
大凤 1
2026-08-05 17:18
怕是这么久了 生了没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