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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胚胎案”带来的热议,把好多人都快要带偏了,不少人觉得只办酒席不领证
“婚外胚胎案”带来的热议,把好多人都快要带偏了,不少人觉得只办酒席不领证就挺好的,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一拍两散,也没有财产纠纷。[捂脸哭][捂脸哭]有人认为私生子有继承权,有证也保证不了原配和婚生子女的权利,甚至原配还不如小三活的潇洒。有些人觉得弱势一方不劳而获也能平分财产不公平。大部分发声的网友都觉得这证的用处不大,除了麻烦就是麻烦[笑着哭][笑着哭]。友友们怎么看[???][???]
浙江绍兴,女子着急忙慌结了婚,生了娃,但因为和丈夫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两人经常
浙江绍兴,女子着急忙慌结了婚,生了娃,但因为和丈夫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两人经常吵架,看在已经有了孩子,丈夫还很顾家的份上,女子也就想着将就过日子。后来女子随意问起丈夫有多少存款,丈夫平淡回了一句:不到10万。女子慌了:怎么可能才这么点,难道丈夫在外面有人了?(来源:海报新闻)杨女士和陈先生是相亲认识的,当时两人都35岁了,杨女士觉得自己年纪确实也不小了,如果打算要孩子,还是要尽快结婚。陈先生和杨女士的想法一样,他也想尽快结婚要孩子,后俩两人聊了很多,都觉得彼此很合适。双方都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可以,虽然结婚后买房子要背房贷,但是两人的工资加起来,养孩子不成问题。两人都有很强的结婚想法,但也想先处处看,双方父母都着急抱大胖孙子,看两人这么情投意合,就一直撮合,后来两人在一起谈了小半年就结婚了。但是婚后两人的矛盾就出来了,因为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吵架,杨女士觉得,两人没有好好磨合就结婚,现在住一起了,磨合期才开始,兴许以后就好了。后来女儿出生了,但是她和陈先生的关系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吵得更凶了,杨女士有些后悔了,都怪自己当时太着急结婚了,她觉得陈先生其实并不爱自己,和自己结婚也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但是孩子还小,杨女士也不想太冲动,虽然陈先生的心不在他身上,好歹在女儿身上,杨女士就想着日子就这么凑合过算了。杨女士和陈先生都有各自的工作,女儿基本都是由公婆照顾,两人的工资都是自己管,但分工明确,杨先生每月的工资,其中2000元是女儿的抚养费,4000元用于还房贷,杨女士的工资,负责家里的日常开销,给女儿报兴趣班,还有一些人情往来。就这样,杨女士和陈先生平平淡淡过了五年,杨女士一直没有过问陈先生的存款。突然有一天,杨女士突发奇想,就随口问了句陈先生攒了多少钱,陈先生也不藏着掖着,脱口而出不到10万。杨女士一听,瞬间皱起了眉头,陈先生每年的税后收入有25万,刨除女儿的抚养费和房贷,再怎么大手大脚花钱,也不至于才攒这么点。五年了,怎么也得有个六七十万的存款啊。杨女士觉得不对劲,她问钱都花哪去了,但陈先生不愿意回答,杨女士慌了,她知道丈夫不爱自己,但她从没想过丈夫会在外面有人,陈先生如今的表现,杨女士很难不想到那方面。杨女士努力平复心情,她下定决心要知道真相,在杨女士的穷追不舍下,陈先生终于坦白了,他说把钱转给了父母。陈先生说父母帮忙带孩子也很辛苦,就每年拿了10万孝敬他们。杨女士得知陈先生没有出轨,她浅浅松了一口气,但她还是很生气。虽然公婆帮忙照顾女儿不假,陈先生聊表孝心也没有错,但是给的未免也太多了。公婆已经退休,二老每个月也有不少退休金,身体也很健康,就算帮忙照顾孩子,也不至于每年要花10万,杨女士觉得陈先生的做法有些过了,而且也从来没有和她商量过。虽然工资各管各的,但是结了婚,两人的工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觉得陈先生是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让陈先生把钱要回来,但陈先生不肯,他觉得给父母转钱天经地义,杨女士觉得丈夫根本就没打算和她好好经营小家,这日子她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于是她决定起诉离婚,并追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杨女士的观点没有错,虽然她和陈先生的工资是各管各的,但是本质上两人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的工资,刨除抚养费和房贷,剩下的钱并不属于陈先生的个人财产,而是和杨女士的共同财产,两人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一些小额的开销,杨女士和陈先生都不需要先知会对方,直接就可以做决定,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一些合理的赡养费也可以自行做决定。但是对于一些大额支出,一方无权直接做决定,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公婆帮忙带娃是事实,陈先生对公婆确实也有赡养义务,陈先生虽然说每年的10万是给父母的赡养费,但这个赡养费也不是毫无上限的,超出了合理范围,那超过部分就是无效处分,本质上就是杨先生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是可以追回的。至于杨女士可以追回多少,那就要综合评估了。孝顺父母是应该的,但是瞒着另一半把钱大部分都转给了父母,一旦两人选择离婚,那另一半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所以杨女士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你又是如何看待这件事呢?评论区聊聊。
普通人赚100万得需要几年:1、医生大概5年2、律师大概6年3、程序员大概
普通人赚100万得需要几年:1、医生大概5年2、律师大概6年3、程序员大概8年4、高级销售人员大概10年5、资深工程师大概12年6、创业者一视情况而定,短则3年,长则10年以上这组数字摆在这里,像一份时间价目表。同样是赚到一百万,有人五年拿下,有人要花十二年。可仔细看看,这些时间长短跟职业含金量有必然关系吗?未必。医生排在第一位,五年就能赚到一百万。可你有没有想过,医生三十五岁之前基本在读书和规培,能真正开始赚钱的时候已经比别人晚了将近十年。那五年的背后,是二十年打底的积累。律师同理,司法考试、实习、攒案源,每一步都磨人。程序员看似八年也不短,可三十五岁就要面临职业天花板。每个数字背后,都藏着一本没写出来的账。再看工程师十二年,排在最末。可工程师越老越吃香,十年二十年的技术积累是实打实的。销售排在中位,可前三年可能颗粒无收,后三年突然爆发,波动大得惊人。创业者干脆没有固定答案,有人三年暴富,有人十年还没见回头钱。这些数字其实说明了同一个道理:同样的终点,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用的时间自然不同。医生靠的是熬,律师靠的是磨,程序员靠的是拼,销售靠的是巧,工程师靠的是稳,创业者靠的是命。没有哪条路更好,只有哪条路更适合你。话说回来,一百万的数字本身也是个虚的。城市不一样,消费不一样,同样一百万在县城能买套房,在北京只够付个首付。你要是光盯着这个数,很容易把自己困住,忘了身后还有更长的日子要过。何况,赚钱的速度快慢,跟人生的幸福感几乎没关系。五年赚到一百万的人,可能天天泡在医院见不着家人。十二年才赚到的人,可能每天准点下班陪孩子写作业。账户上的数字一样,日子却是两副模样。做选择的时候,别光看那个数字跳得多快。想想自己愿不愿意过那种日子,愿不愿意熬那种时间。走得快的人不一定走得远,走得稳的人反而能走到最后。一百万是个标尺,但人生不止这一把尺子。赚钱的年份是写在账本上的,过日子的年份是长在身体里的,哪一本更厚,各人自有各人的算法。
我问我一律师朋友:“释永信贪了快3个亿,才罚350万,这是不是也太少了?“朋友一
我问我一律师朋友:“释永信贪了快3个亿,才罚350万,这是不是也太少了?“朋友一听白了我一眼:“你是不懂,这350万看着少,其实在法律里已经是偏高的了。“他细说了一下,释永信这事儿,法律没说必须按贪的钱翻倍罚,一般上亿的案子,也就罚100到500万,他这已经是偏上的了。而且罚钱只是额外的,他贪的那些钱,法院说一分钱都得吐出来。这才是大头。所以说罚不是目的,把贪的追回来才是关键。我奇怪:“那为啥不罚多一点?看着才解气啊?“朋友说,法院判案得看整体。他被判24年,离封顶就差1年,这已经是顶格重判了,再往上也不能乱罚钱、得按规矩来。
绷不住了!!!以为是调皮的孩子玩梗,没想到打开主页,居然是一位律师。侧面说明,玩
绷不住了!!!以为是调皮的孩子玩梗,没想到打开主页,居然是一位律师。侧面说明,玩竹知了并不违法。律师都亲自玩了,那老百姓还怕什么???现在网上有很多水军博主,试图把水搅浑,更试图把玩竹知了的这些老百姓,打成“水军”,说这些老百姓都是收了钱的,通过扣帽子来阻止人们玩竹知了。我就说,玩个竹知了,违法哪条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