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碰上硬茬子了!” 安徽蚌埠男子取款 4.95 万,柜员操作失误错取为存,让他凭空白赚 9.9 万。男子明知钱款来路不正,仍私自取走 4 万。银行发现后上门追偿,他假意答应退款,随后拖延耍赖、关机失联。银行无奈起诉,最终法院依法宣判裁决。
这事儿说起来其实不复杂:不是你的钱,揣兜里也没用,法院一纸判决下来,该吐的还得吐。
2025年8月21日上午,安徽蚌埠固镇县的吴某去银行柜台取钱,想取4.95万元现金周转。可那天柜员忙中出错,本该选“取款扣款”,手一抖点成了“存款入账”——好家伙,不但没从吴某账上扣钱,反而往里多存了4.95万。更离谱的是,柜员还照样把那4.95万现金递给了吴某。一笔业务,两头拿钱,吴某的账户凭空多了9.9万元。
吴某当时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这钱来路不正,可他没吭声,揣着钱就走了。
当天下午,他又忍不住跑到ATM机上取走4万块。银行不是吃干饭的,每天关门对账是铁规矩,很快发现少了近十万块,调监控、翻单据,顺着流水锁定了吴某。
银行工作人员赶紧联系他,态度挺客气:大哥,这是我们的失误,您看钱得退回来。
吴某在电话里答应得比谁都痛快,可转头就变了脸。银行催了一次又一次,他磨磨蹭蹭退了5.9万,剩下的4万死活不掏了。再后来更绝——电话关机,人直接失联,玩起了人间蒸发。
银行好话说尽也没用,只能起诉到法院。
固镇法院审理后认定:吴某账户里多出来的钱,不是他挣的也不是他借的,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明知钱有问题还故意拖延、拒不返还,甚至关机躲人,已经构成了恶意占有。《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
最终法院判了:吴某必须返还银行4万元。银行操作失误是起因,可真正把吴某架到火上烤的,是他那颗贪便宜的心。有人觉得“离柜概不负责”能挡箭,可那是银行内部提示语,法律上从不认这个。不当得利就是不当得利,跟谁先犯错没关系。
天上不掉白捡的馅饼,银行的钱烫手。吴某想赖4万块,法院一纸判决下来,该还的一分不少。 那点小便宜,最后全变成了他账上赖不掉的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