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警醒说,独生子女家庭一定要立遗嘱,而且遗嘱里一定要加上这5句话:
1.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仅由独生子女个人单独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继承人不幸先于本人去世,财产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不旁落他人。
3.财产由独生子女全权继承,其他任何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主张分割。
4.本人去世后,全部财产由独生子女独立处置,无需他人同意或签字。
5.指定独生子女为唯一遗产管理人,全权处理后事与财产事宜。
独生子女,听着"独占"了父母所有的爱,可也"独"了所有的责任。没有兄弟姐妹商量,没有手足分担,将来那一刻真的来了,他一个人要面对的,不光是失去,还是千头万绪的手续、人情和官司。
很多老人不敢立遗嘱,觉得晦气,或者觉得"就一个孩子,早晚都是他的"。可恰恰因为只有一个,才更应该写明白。你不写清楚,法律就按法律的方式走。
孩子的配偶、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几年不联系的远方亲戚,都可能站出来说话。你以为是爱他,最后却把他推进了拉扯里。
那五句话,一句句拆开看,都是父母的心病。
"仅由子女单独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不信孩子的婚姻,是怕万一。这年头,什么都说不准。你今天看着恩爱的小两口,明天什么样谁也不敢打包票。父母能做的,就是给孩子留一条退路。
"如继承人不幸先于本人去世,财产由其子女代位继承",这句话藏着最深的痛。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苦了。苦完之后,还要眼睁睁看着毕生积蓄落到别人手里,那才是苦上加苦。这一条,是在给血脉留一条线。
后面三条,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孩子拿到这笔钱的时候,不需要再跟任何人商量、求任何人签字、看任何人脸色。父母走了,孩子一个人料理后事已经够累了,别再让他为了一个章、一个名分四处碰壁。
立遗嘱,不是不信任谁,而是保护谁。保护自己的孩子,在他最难过的时候,少一件烦心事。
这大概就是为人父母最后的温柔:活着时护你周全,走了后替你清路。把一切都写在纸上,不是为了防人,是为了让你在面对离别时,能少一些拉扯,多一些清净。
早点写,好好写。这是爱,不是忌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