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社会养老
哈登胖成这样了像六十岁的退休老头
哈登胖成这样了像六十岁的退休老头
人老了没钱真可怜!我家大伯就是个例子,今年八十岁了,年轻时拼命的干活,挣的
人老了没钱真可怜!我家大伯就是个例子,今年八十岁了,年轻时拼命的干活,挣的钱都给孩子买车买房了,也没有给自己留点后路,现在孩子们都成家了,他也老了,伯母也老早去世了,就他一个人生活,日子过的很困难,需要孩子们给他钱花,可每次给孩子们要钱时,他的孩子都不好好的给,特别是儿媳妇,都说自己家的钱还不够花,不愿意给。大伯今年整整八十岁,大半辈子都扎根在农田里谋生。年轻的时候体力充沛,天不亮就下地耕耘,农闲的时候还四处打零工,搬货、修缮、工地杂活只要能赚到钱,再苦再累的活他全都愿意干。他心里从头到尾只装着两个儿子,一心想着把全部积蓄拿出来,帮两个孩子把人生大事安顿妥当,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晚年的生活保障。两个儿子先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彩礼、婚房、代步车,每一笔大额支出,大伯都独自扛了下来。几十年省吃俭用攒下的存款一分没剩,全部拿出来平分给兄弟二人购置房产、置办车辆。那时候身边亲戚都劝过大伯,手里一定要留存一部分养老钱,万一年纪大了失去劳动能力,手里有钱才不用看晚辈脸色过日子。大伯当时总觉得,子女是自己亲生的,从小一把拉扯长大,等自己老了,孩子们自然会心甘情愿赡养自己,没必要单独存钱,这番好心劝告他始终没有放在心上。大伯母二十多年前因病离世,这些年大伯一直独自居住在老旧的老院子里。前几年身体硬朗,还能种菜、做点零活补贴日常开销,勉强不用向子女伸手。今年开春之后,大伯腰腿的老毛病突然加重,走路都需要拄拐杖,田间农活彻底干不动,零散短工也没人愿意雇佣高龄老人,他彻底失去了所有收入来源。日常米面粮油、降压止痛的常备药品,每一样都需要花钱,没有存款兜底,只能轮流找两个儿子索要生活费。每次开口要钱,大伯心里都满是难堪。他一辈子要强,年轻时候从没向旁人借过一分钱,如今八十岁高龄,却要放下脸面求助子女。大儿子每次给钱都磨磨蹭蹭,找各种借口拖延,说房贷、孩子补课开销压力大,能少给就少给;二儿子性格软弱,家中财政大权全部掌握在儿媳妇手里,每次大伯上门,儿媳妇都会当着老人的面抱怨自家开支紧张,孩子兴趣班、车贷压得家里喘不过气,言语之间处处流露不情愿,偶尔还会念叨大伯年轻时不懂给自己留后路,现在反倒拖累小辈。有一回大伯因为关节疼痛想去镇上诊所拿药,身上一分现金都没有,特意坐车去二儿子家中讨要三百块钱。刚说明来意,儿媳妇就开始细数家里各类支出,念叨存款早就见底,说完只拿出一百块递给大伯,嘴里还不停抱怨。大伯攥着薄薄一张纸币,坐在客厅板凳上沉默许久,最后默默起身回了老房子,那天中午他连一口热饭都没留在儿子家吃。村里不少老街坊看着大伯孤苦的模样,心里都十分唏嘘。年轻时候大伯待人厚道,邻里谁家有困难他都会主动搭把手,倾尽所有扶持两个儿子成家立业,到头来晚年却过得这般拮据,伸手要钱还要承受晚辈的冷脸。也有不少长辈拿大伯的经历告诫自家儿女,养育子女是本分,但不能掏空自己全部积蓄,给自己预留养老储备,才是晚年安稳的根本。我曾私下分别找过大伯的两个堂哥谈心,和他们说起大伯一辈子的付出。两个儿子嘴上承认父亲当年为这个家付出很多,可一提到每月固定赡养开销,就开始诉说自家生活压力,始终没有主动制定稳定的赡养方案,每次都要等到大伯主动上门讨要才勉强拿出一点生活费。儿媳妇的态度更是让这件事雪上加霜,她们没有体会老人独自生活的艰难,只盯着自家小家的开支,忽略了长辈当年毫无保留的付出。这件事也让我看清一个很现实的道理,父母倾尽所有为子女付出,是发自内心的疼爱,但不能把晚年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晚辈身上。人心难测,子女成家之后,小家庭的利益往往会排在前面,手里没有存款、没有自保的底气,年老之后很容易陷入被动。赡养父母本是法律规定、道德约束下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能以自家开销紧张为借口,推脱照顾老人的责任。大伯如今最大的心愿,只是每月能拿到固定生活费,不用一次次拉下脸面上门讨要,能安稳吃饱饭、生病有钱拿药。年轻时毫无保留的付出不该换来晚年的窘迫,子女应当记着长辈当年的牺牲,主动承担赡养责任,不要让操劳一生的老人,在本该安享晚年的年纪满心委屈。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
江苏一家里,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父母先后走了,房子卖了90万。兄弟
江苏一家里,两个儿子各掏25万给父母买养老房。父母先后走了,房子卖了90万。兄弟俩正准备一人分45万,那个一毛钱没掏的妹妹突然跳出来,张嘴就要平分。说爸妈的房子她也有份。这下炸了锅了。这套养老房是十年前敲定购置的,当时二老年纪接近七十,没有存款,退休金仅够日常吃饭看病,完全拿不出购房首付。家里兄妹三人,两个哥哥主动商量,打算合力给老人置办一套低层住宅,方便老人晚年居住养老。兄弟二人各自拿出二十五万,合计五十万全款付清房产,房产证登记在父母名下。当时兄妹三人坐在一起说过这件事,妹妹全程在场,清楚买房所有资金全部由两个哥哥承担,她没有拿出一分钱,也主动表示自己经济压力大,不参与出资,房子日后归属由两个哥哥自行处理。买房之后,二老常年住在这套房子里,日常水电、家电维修、看病陪护,大多都是两个儿子轮流负责。老人每年体检、住院看护,跑腿缴费、守夜照料的也基本是兄弟俩。妹妹逢年过节偶尔上门探望,极少主动承担赡养相关开支,老人常年服用的药品、添置生活用品,她从来没有主动掏钱购置。前两年父亲因病离世,今年年初母亲也撒手人寰,兄妹三人一同处理完老人后事。协商之后三人一致同意把这套养老房屋挂牌出售,最终成交总价九十万。两个哥哥想着当初各自拿出等额资金买房,卖房款项理应对半分割,每人四十五万,已经约好抽空办理资金转账手续。就在款项到账当天,妹妹突然找到两位哥哥,提出房产属于父母遗产,子女三人享有同等继承权,九十万房款必须兄妹三人平分,自己应当分得三十万。她反复提及法律规定,子女不分男女,都拥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分配遗产的资格。两个哥哥听完心里难以接受,当场和妹妹产生争执。二人向妹妹重申当年买房的全部细节,当初购置房屋的五十万本金全部出自兄弟二人,妹妹全程零出资。这么多年赡养老人的重担也落在兄弟身上,妹妹只是偶尔上门走动,没有付出实质性的金钱和精力。如果按照三人均分,等于两个哥哥多年付出全部打折扣,凭空分给从未出钱出力的妹妹三十万,换谁都无法认同。周边亲戚得知争吵的起因,纷纷上门调解,亲戚内部也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长辈偏向妹妹,认为法律层面男女继承权平等,老人名下房产属于遗产,妹妹理应分到属于自己的一份,两个哥哥条件更好,没必要和妹妹计较。另一部分了解完整过往的亲友更体谅兄弟二人,购置养老房的初衷是儿子为赡养老人,全部资金由二人承担,妹妹全程没有任何付出,现在凭空要求平分房款,情理上很难站得住脚。调解僵持不下,兄妹三人前往当地司法所咨询法律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结合整件事的细节给出清晰的解释。第一,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老人离世后房产的确属于法定遗产,女儿作为子女拥有法定继承权,单纯从继承条款来看,妹妹确实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第二,遗产分割时,法院会考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付出,以及购置遗产财物的资金来源。两名儿子全额出资购房,长期承担老人赡养、医疗、生活照料的主要责任,分配遗产时可以酌情多分;妹妹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且未出资购房,应当少分甚至不分。第三,当年兄弟二人出资五十万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邻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房产购置资金来源,法庭判决时会将这部分出资情况纳入重点考量。听完工作人员的普法讲解,妹妹依旧不肯退让,坚持要求平分房款,甚至放出狠话要起诉两位哥哥。两个哥哥不愿走到法庭对峙的地步,念及兄妹血缘,主动提出折中方案。除去当初两人合计五十万购房本金,剩余四十万增值部分三人平分,两个哥哥各自拿回二十五万本金,剩余四十万兄妹每人分得十三万多。这个提议被妹妹直接拒绝,她坚持九十万必须平均拆分,不肯做出半点让步。两位哥哥彻底心寒,决定不再私下协商,整理好当年出资流水、多年照料老人的记录、邻里证人证词,做好通过诉讼分割遗产的准备。这件事传开之后,不少网友展开讨论。很多人认可继承权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但也认为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只享受继承财产的权利,却不承担赡养、出资的义务,单纯依靠血缘索取钱财,很难得到旁人认同。父母养老依靠子女合力支撑,付出金钱与心力的人,理应在遗产分配中得到公平对待,不能机械套用平分规则,忽略所有人多年的付出。亲情建立在互相体谅、彼此付出之上,一味盯着遗产索取,无视手足多年的付出,最后只会彻底撕裂一家人的感情。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
母亲联合4个女儿毒打大儿媳,父亲不但不劝阻,反而拿出一把杀猪刀站在一旁叫嚣:“打
母亲联合4个女儿毒打大儿媳,父亲不但不劝阻,反而拿出一把杀猪刀站在一旁叫嚣:“打她,打她,打死我偿命!”气得大儿子7年不看母亲一眼。调解员上门调解,大儿子哭着说:“我心寒了!”调解员进门时,老人已经卧床,日常起居离不开人。几个女儿围着赡养问题反复推脱,有人说自己嫁得远,有人说家里也有老人和孩子,谁都觉得难处摆在眼前。话说到最后,家人还是把目光投向了那个已经7年没有回来过的儿子。可儿子站在院门外,迟迟不愿进去。他常年在外做体力活,衣服上还沾着灰,听见有人劝他“老人都这样了,过去的事就算了”,半天没有接话。直到调解员再三追问,他才低声说:“不是我不想认这个家,是有些事,我到现在都忘不了。”这场母子决裂,并不是因为一顿饭,也不是简单的婆媳口角。按照流传出来的调解内容,多年前,儿媳与婆家发生争执,婆婆不仅没有让事情平息,反而叫来4个女儿一起围堵、殴打儿媳。混乱中,公公拿出一把杀猪刀站在旁边,不但没有阻止,还喊出了“打死了我偿命”之类的话。对旁人来说,这可能只是几分钟的冲突。可对站在现场的儿子而言,那一幕把妻子、父母和自己的位置一下撕开了。他看到妻子被几个人围住,也看到自己的父亲拿着刀,母亲和姐妹没有一个人愿意收手。那天以后,他带着妻子离开,从此很少再踏进那个院子。这些年,他和妻子在外面打工,日子过得并不轻松。收入不高,活也辛苦,可两个人宁愿自己一点点熬,也不愿再回到过去的关系里。妻子身上的伤可以慢慢好起来,被至亲围攻时留下的恐惧,却很难靠一句“都是一家人”轻轻抹掉。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逐渐失去自理能力。过去围在老人身边的几个女儿,真正面对喂饭、擦洗、陪护和医疗开销时,又开始计算各自承担多少。有人忙,有人远,有人觉得嫁出去后不该管那么多,最后,那个被伤透了心的儿子再次被推到所有人面前。调解员讲起赡养义务,儿子没有否认。他知道老人需要照顾,也明白成年子女依法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责任;这份责任并不会因为家庭关系恶化就自然消失,儿子和女儿也不能只把义务推给其中一个人。可法律能够明确费用由谁承担,却很难命令一个人重新产生亲近感。钱可以按月给,医疗费可以共同分摊,陪护时间也可以由几个子女协商安排,但一段关系里被打碎的安全感,不可能因为老人病了,就自动恢复原样。儿子说到过去时眼圈发红,反复讲的不是恨,而是“心寒”。他并没有说要把母亲扔下不管,也没有把照护责任全部推给姐妹。只是面对“回家亲自伺候”的要求,他始终没有松口。那个院子对别人而言只是一处老宅,对他和妻子来说,却装着多年前的威胁、羞辱和无人制止的暴力。这场调解最难的地方,也正在这里。老人卧床需要照料,这是眼下无法回避的现实;儿子和儿媳曾经受到的伤害,同样不能因为时间过去就假装不存在。赡养可以依法划分,亲情却不是一张判决书,盖上章以后,裂口便能严丝合缝地长回去。在我看来,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履行责任不等于必须遗忘曾经遭受的伤害,更不能要求受伤者重新回到令他恐惧的环境里。我认为,真正公平的解决办法,应当是所有子女共同承担经济与照护责任,同时尊重当事人的心理边界,而不是借“孝顺”之名,把全部代价再次压到那个受伤最深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