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逃命致夫身亡获刑11年
这案子,他就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大家可以看下媒体梳理的时间线。
凌晨1点多,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在家和妻子发生争吵,后持刀要求妻子去闺蜜家对峙。
两人下楼后,男子对妻子进行了威胁与殴打。
凌晨2点47分,男子驾车来到妻子闺蜜家附近,并与妻子再度争吵,过程中,男子将妻子拖至汽车尾部,将妻子的衣服撕坏。
凌晨3点9分,女方进入车里想开车离开,男子爬上机盖,女方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将男子甩到副驾驶车门处,后在路口发生车祸,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正当防卫的要求是什么?
不仅需要有不法侵害,还需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最关键的是,需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对应到本案。
女方驾车离开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连触发正当防卫的前提都没激活,自然也就不存在正当防卫。
被打骂可以防卫,但不能无限制防卫。
当伤害行为暂停,再进行所谓防卫,只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而这,也是这案子历经两审,却依旧获刑11年的根本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