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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个已婚男子约了个少妇,俩人一大早的就在车上发生亲热的关系。谁知道这男的太

安徽,一个已婚男子约了个少妇,俩人一大早的就在车上发生亲热的关系。谁知道这男的太过用力,体力不支累趴在女子身旁。女子察觉不对劲,发现男子竟然已经离世了。女子很害怕,立刻就拨打电话报了警,并且喊来了救护人员。男子家属得知后,立刻就把女子给告了,要她赔偿32万元。经过鉴定,二人的亲密关系并不违法,男子身体也有基础疾病,因此驳回诉请。

说实话,这事儿一出,网上都炸开锅了。大清早的,天刚亮没多久,一个已婚男人不开车上班,不送孩子上学,偏要跑去跟人家少妇在车里搞事情。结果呢?用力过猛,直接把自己给送走了。你说这叫什么?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叫“爽死了”——只不过这个“爽”字后面跟着的是棺材板。

最惨的还不是那男的,是那个少妇。本来约个会,结果男的趴身上不动了,一摸,没气了。换谁谁不懵?人家好歹没跑路,第一时间报警、叫救护车,该做的都做了。结果男的家属倒好,人没了不反思自己家人什么德行,反而一纸诉状把人家告了,张嘴就要32万。理由是啥?觉得是女子害死了他们家男人。

法院可不是吃素的。鉴定结果明明白白:俩人搞那事儿不违法,你情我愿。男的身体本来就有基础疾病——说白了,就是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炸了。那天早晨只不过是恰好炸在了那个少妇身上。人家有什么错?错在不该答应出来?错在没提前查一下这男人的体检报告?这要求也太离谱了吧。

你想想,一个正常人,谁会知道跟你约个会还能约出人命来?那男的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吗?知道自己有毛病还这么拼命,这不是自己作死是什么?再说了,大清早的,人刚睡醒,血压本来就高,再搞这么剧烈的运动,不出事才怪。那少妇又不是医生,还能事先给你做个全身检查?

法院驳回诉请,我举双手赞成。这不是冷血,这叫讲理。人家女方也是受害者好不好?好端端约个会,约出个死人,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做半年噩梦。家属不光不安慰,还反过来告人家,这不是伤口上撒盐吗?

说句难听的,那男的在车里出的事,他老婆知道他是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吗?要是知道了,这官司打的可能就不是32万的问题了,而是离婚分家产的问题了。现在倒好,人没了,老婆还帮着往外告,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这事儿给所有上了年纪的男人提个醒:身体不行别逞强,尤其是那事儿,真能要命。也给所有女人提个醒:碰到这种不要命的,早点撤。别等到趴你身上不动了再后悔,晚了。至于那32万,别想了,法院都不支持。人都没了,还想讹一笔,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评论列表

用户16xxx24
用户16xxx24 2
2026-06-14 09:15
谁告诉你不违法的?小编没点常识,还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