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近期引发关注的一起重庆判例,帮你梳理一下:
📋 案情概要
重庆男子林某与已婚女子有暧昧关系,2023年7月1日晚约对方见面被其丈夫王某及岳父堵住。王某趴上引擎盖阻拦,林某仍强行驾车驶离并拖行百米,致王某右距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林某事后赔偿12.3万元并取得谅解,主动投案。
⚖️ 法院判决
- 罪名:故意伤害罪(林某辩称"正当防卫""只想逃离",法院认定其明知有人趴在引擎盖仍加速拖行,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不构成正当防卫)。
- 量刑:鉴于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自首、赔偿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可在幅度内减轻或在量刑上从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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