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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女子离婚已整整30年,近日陪表姐扫墓时,偶然路过前婆婆的墓地,却意外发

上海,一名女子离婚已整整30年,近日陪表姐扫墓时,偶然路过前婆婆的墓地,却意外发现墓碑上赫然刻着自己的名字,身份一栏还标注着“儿媳”。这一幕让女子怒火中烧,当即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以侵犯姓名权为由,要求移除墓碑上的名字并赔偿精神损失。而前夫却辩解,刻名字是母亲的遗愿,母亲已去世20年,重刻墓碑会打扰逝者安宁。   主人公我们暂且称呼她为林女士,她和前夫何先生的婚姻,早在30年前就已经画上了句号。当年两人因为家庭矛盾不断,即便勉强维系了近30年的婚姻,最终还是因为感情彻底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此各自生活,几乎再没有任何交集。   离婚之后,林女士重新整理了自己的生活,慢慢走出了过去婚姻的阴影,也彻底和何家切断了所有关联。前公婆去世的消息,她虽然有所耳闻,但因为已经不是何家的人,加上离婚后双方毫无往来,她从来没有去过前公婆的墓地祭拜,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何家再有任何牵扯。   直到近日,林女士陪着表姐去墓地扫墓,祭拜表姐的家人。两人在墓地间行走,路过一片区域时,林女士无意间瞥见了一块墓碑,上面的姓氏让她停下了脚步——那是何先生家的姓氏,墓碑上刻着的,正是她前婆婆的名字。   出于好奇,也或许是内心深处残存的一点过往记忆,林女士走近看了一眼,可就是这一眼,让她瞬间怒火中烧。墓碑上,除了前婆婆的信息,竟然还赫然刻着她的名字,而身份一栏,清清楚楚地写着“儿媳”两个字。   林女士说,那一刻,她的脑子一片空白,紧接着就是无尽的愤怒。她和何先生已经离婚整整30年,早就不是何家的儿媳,也早就和何家没有任何关系,前夫凭什么未经她的同意,就把她的名字刻在前婆婆的墓碑上,还标注着“儿媳”的身份?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块墓碑已经立了20年,也就是说,在前婆婆去世的时候,前夫就擅自做出了这个决定,把她的名字刻了上去,而她对此一无所知,整整被蒙在鼓里20年。这不仅是对她个人意愿的无视,更是对她姓名权的公然侵犯。   冷静下来之后,林女士直接一纸诉状将何先生告上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诉求很明确:要求何先生立即移除墓碑上她的名字,并且赔偿她的精神损失,为自己的侵权行为道歉。   面对林女士的起诉,何先生却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给出的辩解,让这场纠纷变得更加复杂。何先生表示,刻林女士的名字,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他母亲的遗愿。   当年他母亲去世之前,一直念叨着林女士,说虽然两人离婚了,但林女士曾经伺候过她,待她很好,希望能把林女士的名字刻在墓碑上,算作是自己的儿媳。   何先生还说,他母亲已经去世20年,墓碑也已经立了20年,按照民间的习俗,重刻墓碑、改动墓碑上的文字,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会打扰逝者的安宁。他觉得自己只是在尽孝,完成母亲的遗愿,并没有想到会侵犯林女士的权利,更没有想到林女士会因此把他告上法庭。   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林女士坚持认为,尽孝不能以侵犯别人的权利为代价,就算是前婆婆的遗愿,也必须经过她的同意,否则就是侵权;何先生则坚持,不能因为这件事惊扰了母亲的安宁,不愿意改动墓碑。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件事的界定并不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何先生未经林女士同意,擅自将她的名字刻在前婆婆的墓碑上,并且标注“儿媳”身份,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林女士姓名权的盗用,属于明确的民事侵权行为。林女士要求移除名字、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在法律上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也考虑到这起纠纷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夹杂着复杂的家庭情感,并没有简单一判了之。法官联合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的调解员,多次引导双方理性沟通,疏导彼此的情绪,试图找到一个兼顾法理和人情的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何先生在一个月内,完成墓碑的去名手续,将林女士的名字从墓碑上移除;同时,何先生自愿给予林女士一笔经济补偿,以此表达自己的歉意,了结这段过往的纠纷。双方也明确约定,墓碑除名之后,此事再无任何争议。   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也随之终止,任何人都不能凭借自己的意愿,擅自给对方贴上不属于他的身份标签,更不能未经同意使用对方的姓名。   毕竟,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人格权利,而这份权利,从来都不会因为婚姻的结束,或者所谓的“遗愿”,而被随意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