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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面前,亲情不值得一提!”江苏昆山,男子和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还没来得及办

在金钱面前,亲情不值得一提!”江苏昆山,男子和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还没来得及办房产证,妻子就在一个月后因病去世了。男子悲痛欲绝,沉浸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一直无心去办房产证,房子也就此搁置着。9年后,儿子要结婚,男子想把房子直接落到儿子名下。没想到,妻子姐姐蹦了出来,说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有权分房。男子怒怼,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打拼的,你凭什么过来分一杯羹?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无奈之下,男子只能走法律程序,法院是这样调解的。 十年前,他和妻子李梅一起买下了市区一套二手房,原本计划等孩子大学毕业后再搬进去。命运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李梅确诊罕见疾病,仅一个月后便撒手人寰。 郑先生几乎崩溃了,整整一个月没踏出卧室一步,也没去办理房产证。那套房子成了他与妻子共同回忆的孤零零存在。 日子像缓慢流淌的河,九年过去了,儿子郑浩即将步入婚姻殿堂,郑先生才重新想起那套房子,打算直接过户到儿子名下。 就在他准备去房管局办理手续时,李梅的姐姐李丽出现了。 “这房子我也有继承权。”李丽神情冷峻。 郑先生的脸涨得通红,眼眶微湿,拳头攥得发白,他几乎是吼出来的:“你凭什么?凭什么插手我们的家? 这是我和你妹妹一起打拼出来的钱,一点一滴都是我们夫妻的心血!你说你有继承权? 那你是不是连她生前的每一口饭、每一件衣服都要算进去才满意?房子还没办证,你就想伸手来分一杯羹,你知不知道这对我和孩子意味着什么?” 他停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声音更压抑,但字字铿锵:“我承认她是你的妹妹,但她已经不在了,她的意愿是和我共同生活的那份房子归我们自己!你凭什么干涉我们的生活? 如果今天我顺从你,你觉得我还能看着儿子安心结婚吗?我辛苦九年,照顾孩子,支撑这个家,难道这些都不算数吗?” 说完,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但眼神坚定,仿佛要把多年积压的痛苦和愤怒全部发泄出来:“这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心血!不是谁伸手就能分的,你明白吗?” 双方争执不下,房产证办理被迫搁置。郑浩的婚期越来越近,郑先生每天焦虑不已,连饭都吃不下。无奈之下,他只好走上法律途径,请求法院调解。 庭审上,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郑先生强调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承担了房贷和生活的全部压力,房子理应归自己;李丽坚持她作为李梅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部分财产。 经过长时间调解,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郑先生所有,但他需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对李丽和其他继承人的补偿。 判决一出,网络上掀起热议。许多网友质疑法律的公平性,甚至提出极端假设:“如果郑先生和李梅不是买房,而是欠下五百万外债呢? 李梅去世后,丈母娘也去世了,他能不能让大姨姐小舅子帮忙还债?” 这条假设背后牵涉到法律、伦理和人性的复杂问题。债务不同于财产,财产继承有明确法定依据,而债务承担则通常依据债务人与继承人的关系、合同约定等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存世一方承担;而李梅的继承人一般无需为她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合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