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租住在村里已经八年了,他的车子一直停在房东的院子里,可村里却开始要收取停车费,他找到物管询问缘由,对方称这是路的费用,相当于收取高速过路费,村民也抱怨说收费后租客都开始跑路了,而所属镇的相关负责人却说,收费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收费的标准和政策也都有过公示。
(来源:椒点视频)
胡先生租住在村里已经八年了,村民们都认识他,他和村民也相处得非常融洽,用他的话来说,自己已经是半个村民了。
之前,村里从来都没有向他收取过额外的费用,可不知为什么,从去年年底开始,村里却开始要向外来租户收取停车费。
虽然停车费不是很高,包月100元,包年1000元,但他总觉得这钱出得有点冤,因为他的车一直停在房东的院子里,并没有占用村里的公共资源。
于是,胡先生便找到物管询问缘由,不料对方却解释说这是路的费用,相当于收取高速过路费,这话听上去好像还很在理,因为这条路之前确实是没有的。
胡先生觉得,要是自己刚来村里还好说,可自己在村里都已经住了八年了,早已和村民融为一体了,你再要收这个费用就太不合理了。
对于这件事,租户们也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觉得村里没有道理收取停车费,但又不想和村里闹僵,无奈之下,只好纷纷选择退租跑路。
这下村民不干了,有一位大姐就抱怨说,自己家就靠这点租金过日子,现在房子没人租了,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
还有一位大叔也表示,他对村里的做法非常的不理解,他家租户的小孩都是他看着出生的,就跟自家人一样,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村里突然要收这个钱呢?
对此,村所属镇的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考虑到他们镇游客比较多,每天进出的车辆有近12000辆,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天气好的话要达到16000辆,所以镇里就成立了一个物管委。
物管委成立后,就制定了停车收费的标准,外来车辆,包括租户,停车是需要收费的,但村民是免费的,这些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过的,没有什么不妥。
那么,镇里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政府投资在村里建造停车场,那么经相关部门授权,村里是可以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的。
但因游客增多,村里就围村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那就另当别论了。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因此,虽然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设立收费项目并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
当然,如果根据实际情况,村里确实需要设立收费项目的话,那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前提是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相关许可或者授权,以确保收费项目合规合法。
在这件事中,政府并未出资建造停车场,成立物管委只是镇里的自主行为,所以,村里的收费行为是否合法,还得看相关部门对此有没有许可或者授权。
而按照镇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此事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的,并且还公示过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但她并未表态,这事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许可或者授权的。
因此,这种收费行为不但得不到村民和租户的认可,而且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