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张某乘坐地铁时,被一名身穿短裙、身姿曼妙的女子吸引,竟尾随其下车,并在

沙僧说事 2025-02-04 20:15:49

上海,男子张某乘坐地铁时,被一名身穿短裙、身姿曼妙的女子吸引,竟尾随其下车,并在女子上楼梯时,偷偷翻转手机拍摄其裙底。不料,这一行为被一名便衣民警当场逮个正着。女子得知后报警,张某不仅被拘留5日,手机也被没收。张某不服,坚称自己拍的是大腿,将警方告上法庭,最终经审理后被驳回。

(来源: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男子张某,每天挤地铁上下班是他生活的常态。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地铁车厢里随着人流晃动。

突然,他的目光被一名身穿短裙、身材姣好的女子小芳吸引住了。小芳穿着一条时尚的短裙,裙摆随风轻轻摇曳,显得格外迷人。

张某的心开始蠢蠢欲动,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地铁到站,小芳下车,张某也鬼使神差地跟了下去。

他像是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牵引着,一步步尾随着小芳。小芳走上了楼梯,张某也紧跟其后。就在这时,张某悄悄翻转手机,试图拍摄小芳的裙底。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张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一名便衣民警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便衣民警眼神犀利,一眼就察觉到了张某的异样举动。他迅速上前,轻轻拍了拍张某的肩膀,示意他停止这种不轨行为。

小芳起初还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便衣民警告诉她,有人试图偷拍她的裙底时,小芳吓得花容失色。她果断报了警,不久,民警赶到现场,将张某带走进行调查。

张某一脸无辜地狡辩道:我拍的是她的大腿,不是裙底!再说了,就算拍的是裙底,那也不算侵犯隐私吧?

他试图用自己的狡辩来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者。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张某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他们依法对张某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没收了他的手机作为证据。

张某得知这一结果后,心灰意冷,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会换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张某不服警方的处罚决定,他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于是,他决定将警方告上法庭。

法庭上,张某滔滔不绝地陈述着自己的观点,他坚称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并没有恶意侵犯小芳的隐私。

一、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在这个案件中,张某未经小芳同意,偷拍其裙底,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小芳的隐私权。

有人可能会说:张某只是出于好奇,并没有恶意传播或泄露小芳的隐私照片,这也算侵犯隐私权吗?

这里我们要明确一点,侵犯隐私权并不一定要求行为人有恶意传播或泄露的行为。

只要行为人未经他人同意,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就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二、警方的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在这个案件中,警方在接到报警后,依法进行了受案、传唤、调查询问、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先告知、对张某的异议进行复核等程序。

这一系列程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体现了警方的执法公正和程序合法。

有人可能会问:警方为什么要没收张某的手机呢?

这是因为手机作为张某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属于涉案物品。

根据法律规定,警方有权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或没收作为证据。

三、法院的裁决是否公正?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最终作出了驳回张某全部诉请、维持警方处罚决定的裁决。

有人可能会说:张某只是拍了几张照片而已,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为什么要对他进行这么严厉的处罚呢?

这里我们要明白一点,法律的制裁并不仅仅取决于行为的后果严重程度,还取决于行为本身的性质。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隐私权,这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明显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警方的处罚程序合法、公正,法院的裁决也是公正、合理的。

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公民。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0 阅读:41

猜你喜欢

沙僧说事

沙僧说事

关注沙僧说事,带你看各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