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馆提出高额索赔——这样的职业打假,我支持

周兆成律师 2024-04-30 16:55:31

有人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馆提出高额索赔——这样的职业打假,我支持。 先别接着骂,听我说说理由。 首先,其实每个商家,赔不了多少钱。 大家对职业打假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买150份扣肉索赔5万的时代。 实际上,在那之后不久,最高法就颁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明确仅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 比如有个人分几次买了十几公斤饼干,要求10倍赔偿4万多,就被驳回了;还有个人分46单买了46个鸭蛋,要求每单按最低标准1000块钱赔,也被驳回了——因为明显是为了索赔谋利,而非生活消费。 那么对买拍黄瓜来说,一桌点个三五盘,肯定超标,索赔无效;点个一两盘,翻10倍也没多少钱,最多也就按1000块的标准来。 要知道,按《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无证拍黄瓜”属于无证经营,或者说超范围经营,最少也要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之前卖了15块被罚款5千的,都属于减轻处罚了。 那么大家转换思路,把这个职业索赔的想成食品监察的,发现“无证拍黄瓜”,从5000块的罚款改成1000块钱,一年检查了1372家,工作效率拉满,既让商家花小钱就买到教训,又让消费者吃到更安全的食品,这不是好事儿吗? 其次,让大家感到气愤的,不是打假索赔,而是“拍黄瓜”本身。 如果这人是一年举报了一千多个毒奶粉、地沟油窝点,我相信大家肯定拍手叫好,一变成拍黄瓜,就成了众矢之的——可见问题,出在这小小的黄瓜上。 在大家印象里,拍黄瓜人人家里都做,从小吃到大也没见出什么事儿,小本经营的餐馆根本达不到所谓的冷食制售条件,这样罚款不是难为人吗? 所以,我们该追问的是,针对拍黄瓜的行政许可,是否具有正当性、必要性和合理性?是不是非罚不可?有没有其他折中调和的解决方案? 解决办法,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许可标准、放低“准入门槛”,让法律本身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把矛盾甩给商家和消费者,期待他们互相理解、互相包容。 说难听点,只要钻法律漏洞有利可图,就一定有人会去钻。苍蝇是赶不完的,除非你先把馊了的饭端走。 #有人以无证拍黄瓜向1372家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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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丁超

丁超

2
2024-05-01 09:43

已拉黑,不谢

平凡兔

平凡兔

2
2024-05-01 08:05

劝你别接单,索赔金额还是太低了,律师没得赚,还是替恒大打官司更好些。

周兆成律师

周兆成律师

错换人生案代理律师。一个有温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