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男子从银行ATM机里取了1500元现金,随后放在家里衣柜里,20多天后拿出来买东西时,结果发现里面竟然有6张点钞练功券。男子认为这笔钱自己一直放在家里没有动过,怀疑ATM机有问题,于是向银行讨说法。(红星新闻)
据悉,男子费某称他下个月准备参加亲友的宴会需要准备礼金,前不久在银行ATM机上取了1500元现金,放在家里的衣柜里。
取完钱大概有二十多天,家里杀猪,他从这笔钱里取出来4张给了妹妹叮嘱妹妹交给杀猪匠,后又拿了3张去街上买东西。
谁料在买东西付钱时,他竟然发现拿的3张100元现金中,2张都是点钞券。
他随即回到家里,又发现拿给妹妹的4张100元现金,也均为点钞券,家里剩下的8张均为真钱。
他表示幸亏发现得及时,要是当成礼金给了别人就尴尬了,同时认为自己取钱时,没有一张一张地仔细看,取过钱后,就将这笔钱放在家里一直没有动,怀疑可能是ATM机出了问题,于是便找银行讨说法。
银行工作人员闻言,告诉费某从ATM机取出来的钱都有冠字号,不可能出错。后为了查明6张点钞练功券的来源,银行工作人员更是直接报了警。
警方随后查看监控后,告知费某其取出来的钱都是真的,他的钱可能是在保管中被人掉了包。
费某认为不可能。后在记者的协调下,费某看到了他取钱时的银行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他取出钱后一张张清点,监控中清晰可见每张钞票都有真钞图案,没有点钞练功券上的图案。
自此费某才确认其从ATM里取出的钱没问题。
接受采访时,费某表示自己想不明白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何取出的真钱却莫名其妙变成了点钞券。同时表示,就这样算了,不打算继续深究下去。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家里人干的,尤其是熊孩子,问一问就知道咋回事了!
也有人说,怎么回事男子应该最清楚,明明在取钱的时候,每张钱都验了一遍,却说没有仔细看,一看就是碰瓷!还好银行有监控,不然真的说不清了。
还有人说,不能说男子不深究就算了,警方应该顺藤摸瓜,好好帮男子查一查这些练功券的来源。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储户将钱存到银行,与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商业银行法》第33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具体到本案,如果费某真的从银行ATM机里取出来假钞,依法可以向银行进行索赔。
2、其次,应当注意的是,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具体到本案,如果费某认为自己的假钞是从ATM机里取出来,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
换句话说,即便银行的监控没有拍清楚每张钱的真假,甚至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监控,费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手里的假钞是从银行ATM机里取出来,也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3、最后,费某是记错了,还是说故意碰瓷,不好说,但是如果银行的监控没有拍清楚每张钱的真假,确实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从而影响到银行的信誉。
而对于这种事情,笔者认为即便费某不再追究,银行作为受害人确实应该要求公安机关彻查练功券的来源。
而如果费某系故意碰瓷,那费某利用银行对名誉的担心,进而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其实就是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即便费某记错了,家里的钱被家里人偷偷拿走了,费某家里的虽然涉嫌到盗窃,但是基于家庭关系的存在,费某不追究也不会对费某家人造成影响,同时还可以帮助费某家人树立正确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