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万荣县一男子喝酒后,于凌晨两点多回家,仅是在小区车库停车,就发现一辆警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3-12-29 13:05:58

山西运城,万荣县一男子喝酒后,于凌晨两点多回家,仅是在小区车库停车,就发现一辆警车跟着他们下到了地下车库,说要依法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这个操作直接把该男子给整懵了,交警追到小区车库里查酒驾,自己真是闻所未闻,怀疑警方钓鱼执法! 事发当晚,男子李某下班后,驾车来到距离自己家不远的一家酒店,请几个朋友吃饭。席间,又是敬酒,又是玩游戏,几人都喝了酒,一直到凌晨快2点结束。

饭局散了后,因李某时刻记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所以就替开车的朋友叫来了代驾。送走了各位朋友后,为了第二天上班方便,而且李某家就住在距离酒店不远的小区,就打电话叫自己的父亲来开车。

没一会儿,李某父亲就到了酒店,父子二人就上车,由父亲驾驶汽车回家。但是到了小区车库后,因为车位比较狭窄,紧挨着别人的人车,李某怕父亲停不好,就让父亲下车,自己将车停好。 可自己刚好坐上驾驶座,就发现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停在了自己车旁,下来了两名交通警察,交警亮明证件后,请李某配合进行酒精检测。

李某被这突然的一幕给整糊涂了,怎么这么巧,自己刚坐上车,就只是停个车,而且交警啥时候到住宅小区车库查酒驾了?

虽有疑问,但是李某还是耐心的给交警解释道,车是父亲开回来的,因为父亲停车技术不行,自己只是在车库停个车,没有在外面的道路上开车。

交警可不听李某的解释,而且李某满身酒气,每个酒驾的人都会给自己的行为编一堆理由,哪个交警会信!

在警察的要求下,李某做了酒精呼气检测,仪器显示53。随后,李某被带往医院进行血液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酒驾标准,交警暂扣李某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对处理结果不服,就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了交警涉嫌钓鱼执法的信息,形成网络舆情。万荣县公安局在得知该网络舆情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调查处理李某反映的问题。

经过调查,事发当晚,交警在李某小区入口前侧设置路卡开展交通安全夜查行动,凌晨2时许,看见有车辆快速右转进入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民警判断该车辆有涉嫌躲避检查的嫌疑,随后驾驶警车驶入该停车场,发现嫌疑车辆正在倒车入库。

民警随即对涉嫌酒驾嫌疑人进行酒精检测,认为李某属于酒后驾车。李某辩称自己仅仅是在替父亲倒车,并没有在道路上驾驶。民警随即做出暂扣驾驶证,等待调查的处理。

经调查取证,李某所言属实,李某行为不构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 1、交警的行为属于钓鱼执法吗?

所谓钓鱼执法,就是指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也被称作执法圈套。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表现,遭遇钓鱼执法也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正当理由。

本事件中,如果说交警钓鱼执法,那应该有交警怂恿李某喝酒的行为,然后明知李某饮酒,将其抓获,这才构成钓鱼执法。

但是事实上,并没有交警引诱李某违法的行为和事实,所以,交警的行为是不构成钓鱼执法。

而且在当时情况下,交警有充分理由怀疑李某的车辆是在躲避检查,故而做出了进入车库检查酒驾的行为。

换句话说,如果驾驶人真的饮酒后躲避检查快速驶入停车场,交警的执法行为肯定是正当的。

2、酒后在小区车库倒车,或者在小区车库道路行驶,到底算不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中道路的释义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曾经发生过很多的相似案例,也有被认定为酒驾的。一般认定行为是否酒驾就两个标准,一是是否是公共道路,二是是否车辆发生位移。按照此标准,李某成立酒驾应没有问题。

但是该交警大队最后认定李某不构成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是网络舆情的功劳吗?

举个例子,浙江省就有醉酒后仅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当然不是网络舆情的功劳,有外省的规范借鉴,更是交警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饮酒驾车的认定做了酌情调整,是交警部门柔性执法的结果,这样做,更容易被大众所接收,更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

最后,不过交警的处理方式还是有一些问题的,李某是否酒后驾车,可以调取酒店监控,小区门禁监控,停车场内监控,一查就清楚,何必在10日后,形成网络舆情后,才详细调查。

执法者,一定要严谨,你是执法者,你同时还是被监督者,只有依法依规、全面细致的执法,你才能经得起群众的监督,才会赢得群众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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