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花40多万租了两年200平精装大平层,退租时房东验房发现沙发30厘米划痕、凳子破洞、天花板污渍,随即要求全屋恢复“新房交付”状态并更换新家具,否则扣押金。女子自费两千多修复后,房东认为仅是遮盖,仍然不满意,坚持要起诉索赔数万元。女子大概算了一下,按房东的要求,她还要花差不多3万元。
两年前,罗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租下星潮映象府的这套公寓。
房屋为开发商精装交付,配齐全套品牌家具家电,支持拎包入住,双方约定月租金一万九千元,首期租期一年。
租期届满后,房东主动提出续租。
双方跳过中介直接达成租赁意向,租金标准维持不变,第二年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岂料第二年租期结束,租客提出退租,房东上门验房后直接拒绝收房。
房东逐一列明房屋损坏情况。
沙发表面有一道三十公分左右的划痕,数张餐椅靠背出现破洞,天花板与墙顶位置留有多处污渍,部分五金件存在磕碰痕迹,多处损坏位于家具显眼位置。
房东给出明确的收房条件。
全屋家具更换新品、墙面整体重新粉刷、所有损坏部位彻底修复,完全恢复到新房交付时的全新状态,否则扣除全部押金。
租客初步测算修复成本。
按房东提出的标准完成全部修复,材料加人工各项费用相加,总共将近三万元。
租客认为,两年租住周期内,家具和墙面产生一定使用痕迹属于正常居住损耗,要求达到全新交付标准过于苛刻。
双方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租客向当地媒体求助。
可谁也没想到,面对媒体介入,房东同样一肚子委屈。
房东向记者出具退租当日拍摄的房屋实景照片,证明破损情况真实存在。
房东强调,多处破损并非自然老化形成,而是使用过程中人为磕碰、污染导致,不属于正常损耗范畴。
为尽快推进退租流程,租客自行安排维修人员进场处理。
维修人员对墙面污渍进行补漆覆盖,对家具破损处进行修补粘合,前后共计花费两千余元。
再次邀约验房时,房东给出否定结论。
房东认定这些处理只是简单遮盖破损痕迹,没有从根本上修复损坏,依然达不到收房标准,拒绝退还押金。
住房租赁市场中,房屋损耗的界定始终是押金纠纷的核心矛盾点。
正常使用的自然老化与使用不当的人为损坏,从来没有绝对清晰的量化边界。
这类纠纷的判定,大多依赖租赁合同的事先约定,以及行业内形成的普遍共识。
通常而言,两年租住周期内,墙面出现轻微污渍、家具产生使用痕迹,都属于合理的正常损耗。
出租人将房屋投入租赁市场获取租金收益,本身就应当承担房屋正常折旧的成本,不能将所有损耗全部转嫁给承租人。
押金的核心功能是担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非正常损坏,而非覆盖房屋的全部自然折旧。
2025年正式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明确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这意味着,房东若主张扣除押金,必须举证证明房屋损坏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且损坏程度明显超出正常损耗范围。
仅凭主观感受提出“恢复新房标准”的要求,并不具备合规依据。
另外,租赁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权利义务的界定会更加模糊。
口头约定的租赁关系虽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对于房屋交付标准、损耗赔偿范围、押金退还条件等关键事项没有明确约定时,双方很容易陷入各执一词的僵局。
这类纠纷的普遍存在,折射出住房租赁市场中契约意识的普遍不足。
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明确核心权利义务,提前划定损耗赔偿的边界,从源头减少退租时的争议。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