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对楼上的邻居说:"我住一楼,已经签字同意安装电梯了,可你们还来找我,非要让我出装电梯的钱。我体谅你们家里都有老人,上下楼不方便,所以签字同意装电梯。可你们倒好,不依不饶,天天揪着我要我掏电梯钱。我住一楼,我凭什么要出装电梯的钱?"
这话听着扎心,但说实话,一点毛病没有。
这些年老小区加装电梯的事儿,几乎每个城市都在上演。楼上楼下吵得不可开交,有的甚至对簿公堂,邻居做成了仇人。矛盾最集中的点,就是钱 —— 尤其是一楼到底该不该出这个钱。
咱们先掰扯最朴素的道理:谁受益,谁出钱。这话说了几千年,放到哪儿都站得住脚。装电梯是为了啥?说白了就是给高楼层的人图方便。二楼以上的,年纪大了爬不动楼,拎着菜篮子喘半天,有了电梯确实是解决了大问题。
可一楼呢?人家出门就是平地,进家就是客厅,电梯跟他有半毛钱关系?他既不用按电梯,也不用等电梯,更不会因为有了电梯生活质量提高一星半点。
一个完全用不上的东西,凭啥让人掏钱?这就好比你家买了辆车,非要让隔壁邻居跟你分摊油钱,人家连副驾驶都没坐过,你觉得合理吗?
有人可能会说,电梯装了以后整栋楼都升值了,一楼也跟着沾光。
这话听着像那么回事,但仔细一琢磨就不是那么个理儿。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很多老小区装完电梯,一楼的房子不但没升值,反而因为采光被挡、通风受影响、噪音增加,卖的时候还不如以前好出手。
南方 + 就报道过一个案子,广州一位一楼住户因为加装电梯导致房屋贬值,起诉邻居索赔,法院最后判了楼上十三户人家每户补偿四千块钱,一共五万二。你看,真要算经济账,该掏钱的是楼上,该被补偿的反而是一楼。
再说说法律。很多人以为装电梯是全体业主的事,钱就该大家平摊。其实不是。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写得明明白白,加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需要业主共同表决通过,但法律从来没说过一楼必须出钱。
恰恰相反,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普遍遵循的就是 "谁受益谁出资" 的原则,一楼免出资几乎是通行做法。
上海高院在相关指导意见里就明确说了,加装电梯的费用应当由受益业主按照楼层高低分摊,楼层越高出得越多,一楼不用出。
光明网报道过的一个深圳案子里,那栋楼的业主协商后也是二楼以上才分摊费用,二楼以下一分钱不用掏。这不是谁照顾谁,这就是公平。
最让人生气的是什么呢?是有些楼上的邻居,把别人的情分当成了本分。
一楼住户签字同意,这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你想啊,电梯井道就杵在人家窗户跟前,采光少了,通风差了,夏天蚊子多了,电梯运行的嗡嗡声也听上了,人家啥也没说,痛痛快快签了字,这是多大的情面?
结果你不但不领情,反而得寸进尺,追着人家要钱,这不是把好人往墙角逼吗?人家同意装,是体谅你家有老人;你追着要钱,是体谅人家什么呢?
当然了,楼上住户的难处也不是不能理解。老小区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六楼七楼爬一趟确实要命,有的老人甚至一年下不了几次楼。
装电梯是刚需,钱也是真金白银,一户摊下来几万块,谁都不轻松。但难不是不讲理的理由。
你难,你可以想办法凑,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可以跟楼上的邻居商量分摊比例,唯独不能把算盘打到一楼头上。人家已经用自己的生活质量为你的方便买了单,你不能再让人家掏第二遍钱。
说到底,加装电梯本来是件好事,是政府推的民生工程,目的是让老百姓住得更舒服。
可好事要办好,得讲规矩,得讲良心。规矩就是谁受益谁出钱,法律和惯例都摆在那儿;良心就是别把邻居的善意当成理所当然,别让通情达理的人寒了心。
一楼签字同意,那是情分;不掏钱,那是本分。情分和本分要是搞反了,电梯装上去了,人心可就掉下来了。
邻里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电梯能用几十年,人情要是伤了,那可就补不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