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56岁男子经熟人介绍远赴蒙古国做油漆工,两个月后突然身亡,劳务公司国内没有对外劳务备案,赔偿从3万谈到10万,家属仍在等40万和父亲回家。
事情要从今年4月说起。费先生的父亲蒋某56岁,经熟人杨某介绍,决定前往蒙古国乌兰巴托的建筑工地做油漆工,4月10日从二连浩特出境,几天后到达工地。
签证等手续由对方统一办理,同行工人拿到过带有个人照片的纸质材料,但出境以后相关材料被统一收走。
到了蒙古国以后,蒋某住在工地地下室,十个人住在一个房间,楼上就是施工区域,而他虽然以油漆工身份过去,却还干过凿墙等体力活,并且一直正常出勤,6月8日还曾工作到很晚。
蒋某出国前做过身体检查,没有发现基础疾病,公司也给他办理过健康证,5月底,家人与他还有过联系,谁也没想到十多天以后,家里等来的却是死亡消息。
6月11日早晨,工友叫蒋某起床上班时发现他已经没有反应,手脚冰凉,随后联系当地救护和警方。
家属得到的情况是,蒋某在睡眠期间突然出现疾病,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但直到后来协商赔偿,家属仍没有拿到能够进一步说明死亡原因的相关报告。
问题也从这里开始变得复杂,公司方面认为蒋某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事故,因此最初只愿意拿出3万元处理善后。
家属则认为,父亲在境外工地连续工作,去世前还有加班和重体力劳动情况,不能仅凭“突发疾病”四个字就把事情定下来。
费先生随后向南通多个部门寻求帮助,当地工作人员介入后,赔偿方案从3万元协调到了10万元,但距离家属提出的40万元仍有差距,而是否属于工伤,又成了双方继续协商绕不开的问题。
工作人员给出的路径是,如果家属对工伤问题存在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认定。
可现实难题又摆在面前:死亡发生在蒙古国,实际用工企业也注册在蒙古国,家属目前连死亡报告都没有拿到,想继续推进认定并不容易。
随着家属继续追查,另一个问题浮了出来。
费先生到南通市商务部门查询父亲出国务工的相关备案,没有找到对应的对外劳务合作备案信息,而实际用工主体是一家注册在乌兰巴托的境外企业,这让后面的追责和善后处理一下变得更加麻烦。
这家境外企业的股东和法人虽然都是南通人,但公司注册地毕竟在蒙古国,6月27日,公司曾委派人员回国和家属协商,双方没有谈拢,对方一度只愿承担火化相关费用,之后沟通也陷入僵局。
费先生一家又遇到了一个现实问题: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无力承担前往蒙古国处理后事的全部费用。
赔偿谈不下来、死亡材料拿不到、境外企业沟通困难,几件事情叠在一起,导致蒋某去世两个多月后,遗体仍没能顺利回到家乡。
在我看来,这件事真正让人无奈的地方,不只是3万元、10万元还是40万元,而是一个普通工人经熟人介绍出国务工时,看起来从签证到工作都有人安排,真正出了事情以后,家属才发现劳动关系、劳务资质、用工主体和死亡证明分别卡在不同地方。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今年3月就曾提醒,近年来当地涉中国公民劳资纠纷较多,通过熟人或者不规范渠道赴蒙古国务工,一旦出现工资、居留或者劳务争议,处理难度会明显增加,并提醒赴蒙务工人员提前办理符合规定的劳务手续。
目前这件事还没有最终解决,当地部门仍在协助家属与相关方面沟通,家属眼下最直接的诉求,一是把父亲的死亡情况弄清楚,二是让遗体尽快得到妥善处理,三是解决剩下的赔偿争议。
一个56岁的工人为了挣钱远赴国外,两个多月后却再也没能回来,而家人随后面对的又是一连串跨境维权难题。
这件事最终赔多少当然要依据责任和相关材料来确定,但比赔偿数字更值得追问的是:一个没有完整对外劳务保障链条的境外工作机会,出事以后产生的风险,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信源1: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男子经人介绍出国务工猝死,公司在境外维权难,出国务工切勿轻信熟人老乡、不法中介口头承诺》
信源2: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提醒来蒙古务工中国公民谨防劳资纠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