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2岁老太太,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一辈子省吃俭用存下积蓄和房产共计500万,她通过公证处选择一家机构成为专属监护人,最大的心愿想把所有财产都捐了,但是因为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结局让所有人都深感遗憾。
92岁的老太太,她这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生过孩子,始终是一个人过的。
老太太过日子省到了极致,上海的冬天又湿又冷,她舍不得开空调取暖,就靠着盖三床厚棉被硬扛过去。
住进养老院以后,她还时不时跑回老房子,把攒下的钱翻出来数一数、清点清点,再仔细锁好。
就这么一分一厘地攒,加上一套位于延长西路的房子,她硬是攒下了将近五百万的家底。
年纪越来越大,她想去养老院养老,但遇到了一个麻烦——没有法定监护人签字,养老院不接收。
后来在公证处公证员的帮助下,她通过“意定监护”这个制度,选了一家公益机构做自己的监护人。
有了监护人签字,老太太总算顺利住进了养老院。
可谁都没想到,她住进去才40天,人就突然走了。
走得这么急,身后事一样都没来得及安排,遗嘱自然也没有留下。
她这一走,那五百万遗产就成了大问题,老太太没有直系亲属,身世也挺曲折——她小时候是个孤儿,被一户姓顾的人家收养,养父母那边还有个哥哥。
按法律规定,哥哥的两个女儿是她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但这两个人去了哪里、现在在哪儿,谁都不知道。
公证员只好想办法寻亲,这一寻不要紧,各种乱七八糟的人都冒出来了。
有人连老太太是男是女都没搞清楚就跑来认亲戚;有人编了个故事说自己借给老太太一百万,跑来讨债;还有职业骗子编造走失经历想冒领遗产,全程只发微信不接电话。
折腾了整整四个月,公证员才终于找到了老人哥哥的两个女儿。
事情到这儿算是有了结果,但公证员心里一直有个疙瘩。
他记得清清楚楚,老太太活着的时候说过好多回,她这辈子攒的钱想全部捐给社会,不想留给那些几乎不来往的远亲。
可法律就是法律,没有遗嘱就得按法定继承来办,谁也改变不了。
为了弥补老太太这个未了的心愿,公证员主动跟两个继承人商量。
最后亲属们同意从遗产里拿出20万做公益——10万用来帮扶那些陷入困境的监护老人,10万用来救助遭受家暴的未成年女孩。
20万对500万来说不算多,但好歹替老太太把一部分心意送出去了。
只是老人想全部捐掉的那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
老太太的遗愿没有完成,让所有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辈子省吃俭用,寒冬腊月连空调都舍不得开,硬是攒下500万,到头来想捐给社会的心愿却落空了。
虽然说最后亲属同意拿出20万做了公益,但是跟500万比起来,终究是杯水车薪。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值得琢磨。
第一,意定监护解决了养老问题,但管不了身后事。
老人通过意定监护找了一家公益机构做监护人,顺利住进了养老院。
这个制度挺好,让无儿无女的老人也能有人签字、有人管。
但意定监护管的是一辈子的养老照料、医疗救治这些事情,遗产怎么处置,不在意定监护的职责范围之内。
老人以为把监护权交给机构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身后事还得靠遗嘱来定。
第二,口头说了不算,法律认的是白纸黑字。
老人活着的时候多次说过,想把所有积蓄都捐给社会,不想留给那些几乎不来往的远亲。
这话她说了,公证员也记在心里了,但法律不认口头表态,就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得按法定继承来办。
公证员再遗憾也没办法,他得遵守法律。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提醒就是:有什么心愿,一定要落在纸上,经过公证,别光嘴上说说。
第三,骗子比亲人来得还快。,老人一走,各种乱七八糟的人都冒出来了——有人连老太太是男是女都没搞清楚就跑来认亲戚,有人编造百万借款的谎话来讨债,还有职业骗子全程只发微信不接电话想冒领遗产。
正经继承人找了四个月才找到,骗子倒是一个比一个积极,这也说明,独居老人去世后,财产处置这件事太容易被人钻空子了。
目前最大的遗憾不是钱没捐成,而是一个老人一辈子的心愿,因为少做了一步——立遗嘱——就彻底打了水漂。
意定监护能让老人有尊严地活着,但要想走得安心、走得遂心,还得靠遗嘱把最后的意愿说清楚。
《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意定监护机构作为老人的监护人,其法定职责聚焦于老人身前的人身照护与财产管理,无权在老人去世后处置其遗产。
遗产分配必须严格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法定继承顺序执行。
这个案例也暴露了意定监护制度的一个空白——它保障了老年人的生前权益,但无法替代遗嘱继承制度来传递老人对身后财产的处分意愿。
两者结合,才能让一个人的意愿从生到死都得到尊重。
内容来源于:大河报


